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全面深化案件审查工作,“铁拳”反腐不手软,有力推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一年间,全市共接受信访举报2957件,处置问题线索3251件,立案1548件,结案1466件,处分1523人,移送司法机关34人,挽回经济损失1074.74万元,有力的惩处了腐败,净化了政治生态。
及时转办督办,规范线索管理
对中省脱贫攻坚巡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省委秦岭生态环保督查、市委巡察、信访举报等移交问题线索,分类建立台账11个,及时分流转办,专人规范管理,确保了问题线索逐件有登记、分流有去向、督促有节点、查处有结果。坚持月督办、季通报,定期查阅工作台账,对案件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督办,限期办结,共下发督办函11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通报2期。对中省巡视、“扫黑除恶”督导、市委巡察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进行督办,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处理结果。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的沟通协调,制定完善《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办法(试行)》,建立线索移交、工作配合机制。
聚焦“关键少数”,提高执纪审查质量
坚持高压惩治腐败,更加聚焦“关键少数”,全市立案的县处级、乡科级干部分别占比1.42%、11.11%,合计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了2.17个百分点;采取留置措施43人,同比增长26.47%。严肃查处了商南县委原常委统战部长汪裕仓、镇安县委原常委副县长李阜灏、商南县房管局原副局长魏伟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审查调查工作“高、精、严”推进。
突出日常监督,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度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运用谈话函询等方式前移关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将“微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状态,严格落实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严惩“极少数”的要求。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及监察对象447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937人次,占比65.6%;“第二种形态”1386人次,占比30.9%;“第三种形态”108人次,占比2.4%,同比增长8%;“第四种形态”48人次,占比1.1%,同比增长23.1%。
注重多措并举,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
认真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要求,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纳入主题教育,不断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在全市巡回开展“讲政治、守规矩、保安全”为主题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向全市纪检干部印发《审查调查相关规定摘编》、《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手册》1000余套;修订完善《商洛市纪委审查调查录音录像管理办法》《商洛市纪委“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积极协调医疗机构建立执纪审查医疗保障“绿色通道”,选派医护24小时驻点值班;督促对县区留置场所和办案设施扩容改造;切实加强审查安全的督导检查,全面筑牢了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