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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去年查处“一把手”违纪问题增长53.6%
发布时间:2018-02-09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2017年共立案25826件,同比上升15.4%;处分党员干部22561人,同比上升9.7%。其中,立案审查厅局级干部案件121件,县处级干部案件1207件。全省查处各级“一把手”违纪问题1643件,同比增长53.6%。

问责管党治党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1102人

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省换届风清气正。湖北省纪委审核回复党员干部党风廉洁意见3144人次,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建议不宜提拔、暂缓提拔或不宜担任有关职务18人,不宜作为换届有关代表人选提名25人。

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全省立案审查涉及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55件、违反组织纪律案件695件,同比分别上升20.9%、18.3%。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全省共处置问题线索51655件,其中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6107人次。对反映失实的23559件问题线索予以澄清了结,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全省共查处管党治党失职失责问题961个,问责党组织104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102人,处分403人。

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171个

湖北省共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171个,处分4103人,责任追究3175人。运用大数据开展扶贫领域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省立案3713件,处分2312人,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取消35.59万人不符合政策享受的扶贫款物,将51.95万名符合扶贫政策的群众纳入享受范围。

认真调查核实中央环保第三督察组移交的18个方面74个重大问题线索,省纪委对221名责任人诫勉或纪律处分,其中对23名省管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对7名省管干部予以诫勉;同时,责成76家责任单位和265名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

坚决防止“灯下黑”,处分违纪纪检干部145人

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纪律、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零容忍”、严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湖北省立案审查173名纪检监察干部,处分145人。其中,省纪委立案审查纪检监察干部11件,处理厅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6人。(湖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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