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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召开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
发布时间:2018-06-22   来源: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月21日上午,商洛市中级人法院召开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黄东斌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黄东斌同志指出,全市两级法院要从冯新柱案汲取教训,以案明纪;要认真学习市委、市纪委关于冯新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精神和要求,扎实认真开展专题交流活动,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好全市法院的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金林领学了商洛市委《关于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中集中开展专题学习的通知》,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周晓军领学了市委《关于汲取冯新柱案深刻教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具体整改措施的通知》和市纪委《关于认真组织开好冯新柱案专题警示教育会 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对中院开展“以案促改”专题教育进行了安排。

周晓军同志要求,“以案促改”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政治思想始终与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冯新柱案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省“以案促改”专题教育活动非常及时、重要,要坚决肃清冯新柱案流毒,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要提高学习效果,奠定坚定的政治思想基础。全市两级法院要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从严治党思想、脱贫攻坚思想、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院党组、各支部要结合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召开交流会议,届时机关党委、纪检组、政治部将联合派员督导各支部会议召开情况。三要提高执纪效果,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是班子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要积极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强自律。要自觉学习上述文件精神和要求,用中央、各级纪委和我们党组的要求约束规范我们的行为,充分发挥法院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全市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化压力为动力,加强明察暗访和审务督查力度,排查线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以严格的纪律监督出优良的作风。(柴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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