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反腐倡廉 >> 宣传教育
山阳:学习贯彻新《条例》 增强工作原动力
发布时间:2018-10-18   来源:山阳县纪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以来,山阳县纪委迅速谋划,精心部署,多措并举,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领导带头引领学。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率先集中学习新《条例》,并就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用结合;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纪律教育重要内容,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条例》的监督检查,推动新《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切实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专题培训深入学。县纪委实施周例会集体学法制度,举办“学法析案小讲堂”,审理室干部为全体干部作专题培训学习新《条例》,围绕“《条例》修改的原因和背景、新《条例》9大亮点、新旧原文对比、新《条例》9条红线、”四方面进行解读,促使全体干部增强自律意识和工作原动力,忠诚履职,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充分发挥新《条例》的利器作用。

方式多样灵活学发挥媒体效应,借助“山阳纪检监察网站、山阳纪检微信公众平台、干部微信群”等平台,定期推送新《条例》学习要点、图解以及修订前后对照表等内容,同时,广泛利用各种会议、专题培训等方式对新《条例》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进行宣传教育,带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向纵深开展。

督促检查促进学山阳县纪委高度重视学习效果,成立专项督查组,由纪委常委带队深入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各镇(办)对新《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使党员干部对新《条例》入脑、入心,让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将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张力)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