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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
发布时间:2017-06-21   来源:商南县纪委   作者:王小林 许启堂

       “正人必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近日,商南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该办法从干部监督举报、谈心谈话、案件回访、警示教育等八个方面进行了约束规定,随后还将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规定等配套支撑举措,实现了对纪检干部监督反馈、交流沟通、教育提醒等立体式、全方位的管理,真正实现严管厚爱不护短,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机制保障。

     强化监督,反馈“畅渠道”。县纪委公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投诉电话,公布“12388”信访举报电话,在县纪检监察信息网设立“商南县纪检监察干部投诉举报平台”,专门受理对本县纪检监察干部投诉举报。同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在《金丝峡周报》、鹿城清风微信、廉政手机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开展巡察监督。落实巡察人员纪律承诺,适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巡察工作人员履职尽责、遵守巡察纪律、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工作人员遵规守矩、廉洁巡察,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成效。开展案件回访。由县纪委组织部、案管室组织,选择近年来查处的,被确定为典型案例的3至5个重处分案件,通过对涉案单位、涉案人员和案件相关人员的回访,了解纪律审查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办案纪律等情况。

      加强沟通,坚持“勤体检”。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按照县纪委监察局党政干部谈心谈话安排意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与纪检监察干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进行组织提醒,切实把对干部的关爱体现到日常严管中。同时,开展家庭访廉。由县纪委组织部组织,通过召开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座谈会、廉政家访、电话函询等方式,向纪检监察干部家属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人际交往、生活作风、遵守社会公德良俗等情况,通过温馨提醒,人文关怀,使纪检监察干部洁身自好,永葆操守。

       狠抓教育,增强“免疫力”。开展警示教育。由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组织集体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中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述责述廉。按照《商南县纪检监察科级干部述责述廉办法》,开展述责述廉评议工作。测评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进退留转的重要依据,对测评排名末位的实施约谈或组织处理。违纪必究,严管“不护短”。严格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的执纪审查。高度重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信访室、案管室、组织部落实好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研判和处置,及时报告处置情况,每月按时向上级纪委干部监督室上报报表和处置情况。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有线必理,有案必查”,严格追责,坚决防止“灯下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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