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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退耕还林政策落实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7-09-28   来源:商州区纪委   作者:王仕志

   退耕还林牵涉到农民切身利益,退耕还林政策落实中的违纪问题社会危害性大。当前,村干部在从事公务及权力动行过程中监督制约薄弱,一些村干部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套取、侵占退耕还林补偿资金,使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落实在基层打了“折扣”。    

从近几年商州区查处的几起涉及退耕还林的案子从看,存在问题不少,退耕还林违纪问题社会危害性大,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是商州区查处的杜沟村干部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资金案,当,2003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时,时任杜沟的村干部为了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资金,于2003年12月左右召开村“两委会”研究,将本村集体的243.45亩坡耕地分挂到14名村组干部及群众名下,并给14人每人支付一定好处费,待国家退耕还林资金拨付到14户的“一折通”后,杜沟村将其全部收回村上。从2003年起到2013年底,杜沟村实际收到的退耕还林资金462189.4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办公费、群众误工、招待费等开支。作为村委会主任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0月24日,商州区区纪委给予村委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查处的黄柏岔村用退耕还林生活补助费等款项用于村级日常支出案。从2009年至2013年黄柏岔村以退耕户退耕地成活率达不到要求收取的退耕还林生活补助费共计89705元,上交罚款40800元,转入村级财务10000元,其余用于村级日常支出,支出24889.07元,余额14015.93元(于2016年5月18日上缴镇财政所村级财务专户)。原黄柏岔村村主任身为村主管财务的主要干部,在任职期间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对收取退耕户的退耕还林生活补助资金,既未按村财镇管要求交入财政,也未列入村级财务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管理,而是形成“小金库”管理模式违规用于村级其它支出。2016年9月12日,杨斜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查处的沙河子镇友爱村原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他人退耕还林补偿款案。在2005年至2010年期间,友爱村原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侵占他人退耕还林补偿资金828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1月16日,沙河子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综合以上案例来看,商州区部分村干部在退耕还林政策落实中发生虚报冒领等问题存在三方面原因: 一是政策水平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忽视退耕还林条例等政策学习,对这一政策性法规执行不力,把握不严,加之不注重世界 观改造,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驱动弄虚作假,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资金。二是审批、监管存在漏洞。退耕还林由基层林站负责受理申请、上报,林业部门负责审批。然而主管部门对基层林站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时,受种种条件的限制,不能做到件件有效的核查,程序上的审查仅仅流于表面,难以发现存在问题,对退耕还林的申请起不到实质的监督把关作用。三是工作暗箱操作,缺乏透明度。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关系退耕地集体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第三十三条指出:退耕还林粮食、现金补助情况,要纳入乡村政务公开内容,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冒领,杜绝贪污。然而这项政策在落实中,退耕、补助情况信息完全掌握在部分村干部和退耕还林管理者手中,大多数群众被蒙在鼓里,工作缺乏群众监督,是导致类似问题多发的重要原因。      

对此,建议:

一是不断强化镇办党委主体责任,补齐责任意识不强的短板。健全村(社区)干部选用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村(社区)干部选任办法》,严格选用标准,增强刚性约束,确保将那些公正廉明、吃苦耐劳、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人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建立村(社区)组干部到镇办集中学习制度,定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法制、理论、政策、党纪政纪条规和道德品质学习教育。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定期组织村(社区)组干部深入商州监狱和商州区法院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强化检查考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村(社区)级组织和村(社区)干部履职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方式和程序。要坚持半年、年终检查考核制度,强化结果运用,严格奖惩,充分发挥考核的督促和激励作用。    

二是切实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补足资金监管不力的短板。建立健全项目实施跟踪督办、款项拨付、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制度。财政、林业等部门要建立联动审批、沟通通报制度,完善审查核实机制,加大政策实施后的抽查检查力度,杜绝村级公益建设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资金问题。深化“村财镇管”制度。制定出台村(社区)干部离任审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等系列制度,规范“三资”处置和资金审批、拨付、报账程序,定期进行村级财务检查,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防治“帐外帐”、“小金库”胡支乱花等违纪行为。严格执行便民服务民事免费代办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安排专门人员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对吃拿卡要、推脱推诿者,坚决查处问责,推动制度落实。    

三是积极推进“阳光村务建设”,补足村级信息公开不及时的短板。积极运用“互联网 ”创新村务公开方式。在巩固公开栏公开方式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全区“民生资金监管一点通”网络系统,将退耕还林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公益项目实施状况、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纳入查询系统。尝试以村为单位建立手机微信公开平台,实现网络查询系统和微信公开平台无缝对接,让群众通过手机链接即可进入查询页面,随时随地查询跟自身相关的所有惠农补贴信息,杜绝“暗箱操作”。加快推进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制定统一标准,对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间隔、检查考评方法、责任追究等作出详细规定,以公开促进村(社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迈上新台阶。(作者系商州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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