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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深、实、严”学习贯彻《条例》和《准则》
发布时间:2016-12-22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刘婷

   “第二章至第五章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其中,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现行条例的突破,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12月5日,镇安县委党校县直部门党员干部济济一堂,党校讲师向党员干部宣讲《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全文。近段时间,镇安县学习《准则》和《条例》成了学习活动中的“重头戏”。    

往深里学。县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带头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文。12月5日,县直部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轮训班开班,将县直部门全体党员干部分为8期进行轮训,给每人发放《准则》和《条例》原文资料,通过图文模式,举例说明进行深入解读,累计培训1128人。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宣讲工作方案,从县委宣传部和县委党校抽调理论宣讲骨干,组建六个宣讲团,采取县级领导到各镇(办)、部门宣讲;各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队长到包扶村宣讲的分级负责、层层推进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地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做到县、镇(办)、村(社区)三级全覆盖。同时,将《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与“两学一做”教育相结合,与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相结合,利用廉政网站、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等载体,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往实里用。研究详细的贯彻落实方案,将《准则》和《条例》要求与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让各单位“一把手”时刻铭记责任。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纳入“两学一做”学习内容,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学习内容。开展《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往严里问。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释放强烈政治信号。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以问题为导向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镇、村级,重点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严肃政治纪律。对44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了函询,有效预防了腐败。1至11月,全县立查违纪案件81件94人,结案78件,处分91人,其中党纪处分85人,政纪处分9人,双重处分3人,对11名科级领导干部实施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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