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动态 >> 洛南
洛南出台责任追究办法强化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洛南县纪委     

近日,洛南县出台《脱贫攻坚“四支队伍”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以督查考核结果为依据,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脱贫攻坚期间选派干部不精准、日常管理不严格、派驻干部不守纪、工作成效不明显,造成一定后果的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进行责任追究。

办法规定,选派干部不精准,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的,取消部门及主要领导本年度一切评优资格;选派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四支队伍”工作作风不扎实,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对所在镇办党(工)委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并由战区指挥长约谈问责,责令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派驻干部不守纪,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予召回管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或政务处分;工作成效不明显,未如期实现帮扶村出列目标,影响全县脱贫摘帽考核评估的,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帮扶工作队队长本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年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村级主要干部责令辞职,“四支队伍”中的科级领导干部同时运用“三项机制”予以“下”的处理。

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脱贫攻坚队伍管理,促进“四支队伍”履职尽责、扎实工作,以强有力的作风保证全县如期脱贫摘帽。(詹绪敏)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