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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四字法”确保巡察“回头看”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21-05-14   来源:镇安县纪委监委   作者:刘方健

日前,十八届镇安县委派出4个巡察组进驻县人民检察院、县医疗保障局、县供销合作社和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等4家单位开展为期40天的巡察“回头看”,标志着该县已全面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目标。

本轮巡察“回头看”是十八届镇安县委巡察工作的收官之战,也是该县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的重要举措,年初县委将巡察“回头看”作为今年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围绕“看”字做文章,提前谋划、稳步推进十八届县委巡察“回头看”工作。

一是决定看“谁”,明确监督对象。经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按照已巡察单位5%的比例,将4家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或上轮巡察问题突出的单位作为巡察“回头看”对象。

二要弄清看“啥”,把握监督重点。一方面紧盯“老问题”,了解上次巡察及中省市巡视巡察反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看被巡察单位对待整改的政治站位高不高、整改责任夯得实不实、整改成效优不优。另一方面发现新问题,围绕“三个聚焦”,对上一次巡察没见底的问题“再了解”,对没发现的问题“再发现”。特别是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以及换届风气和遵守换届纪律情况等作为巡察监督重点,确保巡察“回头看”政治方向不偏、问题导向不变。

三要掌握看“法”,创新监督方式。要求各巡察组采用“驻巡”与“出巡”相结合的方式,把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主动深入到干部群众中去发现问题,让广大群众感受到从严治党就在身边、巡察监督就在身边,坚决防止巡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四要聚焦看“准”,提升监督效果。围绕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查找问题,紧扣单位职责职能开展政治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综合提炼、凝聚全组智慧形成高质量的巡察报告,确保巡察“回头看”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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