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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1至8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17人次
发布时间:2019-09-04   来源:山阳县纪委   作者:张瑶

今年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至8月共处理41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68人次,第二种形态141人次,第三种形态4人次,第四种形态4人次,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山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教育在先,抓早抓小防“未病”。强化干部提醒教育,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绷紧“高压线”,创新运用“八字监督法”,聚焦重点岗位、关键少数,综合使用函询、谈话、批评教育等措施,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守好第一道防线。

坚持作风建设,监督查处治“小病”。健全完善监督检查、督查督办、通报曝光、问责追究机制,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紧盯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及时发现“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新情况、新动向。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巡察移交、媒体曝光、实名举报的问题迅速直查快办,努力实现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同时, 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案件线索通报和移交制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发挥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作用,出重拳、下猛药,持续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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