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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18:让政治巡察的“探照灯”更加明亮
发布时间:2019-01-16   来源:市委巡察办     

2018年,商洛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围绕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以市县“巡察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市县区巡察工作,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1.政治巡察特性鲜明。深入领会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中共陕西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十三届省委巡视工作规划》《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文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常规巡察工作,坚决把中省最新巡视巡察政策要求融入市县巡察业务之中,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2.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以中省巡视工作规划出台为契机,及时修订制订《四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中共商洛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商洛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中共商洛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制度,促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实现巡察“全覆盖”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3.“巡察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扎实开展。将2018年确定为“市县巡察工作质量提升年”,突出制度完善、规范管理和工作创新三大主题,制定《商洛市巡察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督查考核和舆论宣传,召开全市巡察工作座谈会,推动县区“质量提升年”活动扎实开展。

4.常规巡察稳步推进。紧跟省委巡视步伐,主动对标“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及时调整市、县区巡察监督重点,各组织开展两轮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市、县区党委集中派出94个巡察组(其中市委巡察组15个)对183个党组织(其中市直部门单位22个)开展政治“体检”,移交整改和查处了大量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治生态不断得到净化。

5.系统联动和县区交叉巡察创新开展。在以前部分巡察人员交叉基础上从各县区整组抽调巡察干部到异地与负责巡察教育、住建、社保、林业系统的市委巡察组开展市县区系统联动巡察。交叉巡察组由交叉到的县区党委授权任命,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市委对应联动巡察组的工作指导,报告县区对应系统的巡察情况。通过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延伸和放大了监督效果,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熟人社会”难题,取得了一定的巡察效果。

6.专项机动巡察探索经验。针对常规巡察被巡察单位防备多、发现问题难等问题,先后派出5个机动巡察组,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村级换届选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秦岭生态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机动巡察,重点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蝇贪”和“微腐败”问题,共发现并反馈问题98个,移交问题线索33个,强化了巡察震慑,探索了巡察工作的新路径。

7.巡察整改彰显实效察整改彰显实效。紧盯巡察反馈意见和移交问题线索,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有关机关和部门督促整改的同时,按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要求,及时抽调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巡察办和原巡察组工作人员,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客观评价。对评为“差”的单位,提出问责建议实施追责问责,传递了“整改不过关绝不放过”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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