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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18:磨砺反腐利剑 保持高压态势
发布时间:2019-01-16   来源:市纪委案管室     

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转变执纪审查调查理念,加大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至12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58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087件次,立案1621件,结案1615件,党纪政务处分1638人。立案、结案、处分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5.95%、9.57%、7.62%。

1.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程序,实现纪法有效衔接。市纪委监委示范引领,出台《商洛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商洛市纪委监委机关使用审查调查措施暂行规定》等5项制度规定,制定线索管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留置办理工作流程,同步设计99种文书表格,严格12项调查措施审批和使用程序,规范各项工作流程,为全面正确履职提供制度支撑。协调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出台《商洛市监察委员会与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制定支持配合监委采取查询、查封及留置期间的看护等具体工作衔接办法,确保了纪法、法法有效衔接。同时,扎实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衔接培训工作,邀请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6名教授,分国家监察法解读、贪污犯罪司法认定、玩忽职守罪的理论与实践等8个专题,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对市、县区、镇办三级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切实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增强履职能力和纪法衔接能力。

2.突突出执纪重点,强化督办,有效传导工作压力。市纪委监委突出严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问题、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实行分管领导包抓联系制度,市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常委和联系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不定期深入县(区)、镇(办)实地检查督办指导工作,协调解决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全市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实行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对延期、超期审查的县(区)纪委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下发督办通知7份。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115件问题线索专门建立台账,强化督查督办,及时上报结果。对全市办案安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先后5次下发文件强调办案安全,13次开展监督检查,持续传导压力,有力促进了执纪审查工作。

3.加加强协作配合,上下联动,提升执纪审查效果。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内部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相互移交和重大案情信息沟通联系机制,切实提高执纪执法工作效率。市纪委监委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以及重大、复杂案件实行提级办理、直查直处,精心指导县区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抽调基层干部参与办案,实行上下联动、岗位练兵,有力提升了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市、县纪委监委先后严肃查办了市档案局原局长牛树本、山阳县政协原副主席隆小平、商州区北宽坪镇原党委书记古天性、商南县赵川镇原党委书记王确等一批违纪违法案件,起到了强烈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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