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回眸2020 >> 正文
回眸2019:巡察“探照灯”聚焦惩腐败 ——全市巡察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0-05-21   来源:市纪委巡察联络办   作者:任建锋

  2019年,全市巡察工作忠诚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巡察监督,不断擦亮巡察利剑,以新担当、新作为谱写了新时代商洛巡察新篇章。

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落细

  突出政治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市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以巡察监督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19年召开市委常委会3次、书记专题会2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2次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先后开展常规巡察2轮、专项机动巡察1轮,共派出14个巡察组对27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县委进行常规和专项政治体检,已经发现反馈问题1041个,移交问题线索115件。

  开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八个了之”专项巡察,向作风问题亮剑开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市县同步开展“八个了之”(即“一学了之、一喊了之、一转了之、一签了之、一批了之、一拨了之、一拖了之、一推了之”专项机动巡察,市县巡察组共深入79个镇(办)、44个重点部门、17个基层派出所、196个贫困村,走访贫困户246户,发现反馈问题120个、移交问题线索16件,推动有关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只挂帅不出征”“只吹号不冲锋”的懒惰干部,有效遏止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撸起袖子加油喊”的现象发生。

  延伸基层巡察触角,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的通知》,市县两级巡察机构通过提级巡察、延伸巡察和重点村直接巡察等方式,将巡察触角延伸到党组织的“神经末梢”,全市已巡察783个村(居),覆盖率61.6%,重点查纠了一批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体现政治担当,用监督实效打造巡察“金字招牌”

  始终坚守发现问题这条生命线。市委巡察组,2019年完成对24个部门单位的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累计巡察市级单位72个,占市级总巡察对象的76.6%。在省委巡视组指导下,对商州、洛南两县区的三镇脱贫攻坚和商南、镇安、柞水三县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省市联动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231个,移交问题线索41件。

  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及时移交、分类处置,积极推动被巡察单位和有关方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报经市委审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商洛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等机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强化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制度,加大整改问责力度,年内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较差”的6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提醒,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

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夯实巡察高质量发展工作基础

  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党史国史教育、红色革命教育、蹲点调研、主题党日、驻村包扶等活动,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巡察队伍建设,市县两级巡察机构新增行政编制78名,设立巡察组26个,使全兼职人员的巡察组走向专兼职结合,为巡察工作高质量、规范化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巡察组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组长负责制,严格执行《商洛市委巡察干部“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商洛市委巡察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考核实施细则》等制度,认真按照市委每一轮巡察内容要求,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利剑铮铮发亮。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