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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建立“三个清单”夯实专项整治责任
发布时间:2020-07-01   来源: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商洛市以任务清单、工作清单、整改清单等“三个清单”为抓手,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明确整治目标,制定任务清单。在专项整治安排部署阶段,制定下发了《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13个责任单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促进各县区、各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方向明、任务清,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制定阶段性工作清单。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时有效引导,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逐阶段制定工作清单。专项整治初期,制定印发了《专项整治学习教育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专题学习、警示教育、开展自查、纠正问题、拟定制度清单等五项工作任务的参加对象、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做到工作方向明确、重点突出、要求具体,以此引导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照单”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和自查自纠。同时,对阶段性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推进各级党委(党组)做到学习警示教育、项目摸排、自查人员、个人自查承诺“四个全覆盖”。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清单。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足,制定印发了《专项整治问题整改阶段任务清单》,从巩固教育成果、开展项目研判、问题线索排查、案件查处、建立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任务目标、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进一步夯实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责任。对前阶段任务有欠账、工作完成不到位不全面的单位,要求“回炉”“补课”,为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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