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工作动态
山阳:建立“三个三”信访举报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0-09-09   来源:山阳县纪委监委     

山阳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将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违纪违法线索作为重点,以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建立“三优先”、“三到位”、“三必须”工作机制,创新信访举报模式,确保工作深化推进。

信访处理“三优先”。坚持上级转办及领导批办的信访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初核、优先处理;对群众关注度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举报件优先受理;对实名举报信件、线索具体、可查性强的信访举报件优先进行初核;对涉及面广、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先调查处理。

信访监督“三到位”。坚持领导审批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避免案件线索流失。严格规范办信流程,县加强检举控告事项的分析研判和处置,做到手续完备、记录规范并及时整理归档,做到监督程序到位;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加强信访件后续督促检查,对实施信访监督的对象通过谈话、与所在单位沟通情况、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避免和减少违纪行为的发生,做到跟踪监督检查到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县委管理的干部及时将信访情况向县委相关领导和组织部门进行报告,对基层党委、部门管理的干部,及时和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如实向组织部门提供相关情况,有效避免了干部带病上岗、携病交流现象的发生,做到落实监督成果到位。

信访反馈“三必须”。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在认真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所有受理办理的信访举报件,根据调查处置情况必须做到实名信件必须反馈、群众来访必须反馈、反馈意见必须与当事人见面,切实保障了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透明度。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