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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柞水县委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市委第八轮脱贫攻坚专项机动巡察整改​
发布时间:2021-01-25   来源:中共柞水县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3日至9月20日,市委第八轮第七巡察组对柞水县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机动巡察。2019年11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部署推进情况

(一)深入学习领会,周密安排部署。一是坚持把学习贯穿于脱贫攻坚和问题整改工作全过程,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13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全面深入推进问题整改。二是把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整改摆在突出位置,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对市委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认真研究谋划,扎实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清单台账,推动整改工作落地生根。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工作,牵头整改县级领导带头示范、以身作则,一线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开展问题整改,切实把问题整改过程变成质量提升的过程。

(二)全面开展自查,精心制定方案。一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省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有差距、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职责不够有力、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等四方面问题,在全县扎实开展了自下而上问题核查研判,核查后经归纳整理,主要存在4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底子清、情况明。二是在反复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柞水实际,精心制定出台市委第八轮第七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机动巡察反馈意见柞水县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三)常态开展督查,严格执纪问责。一是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13名县级领导和36名镇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整改工作领导有力。二是成立由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牵头的两个督查组,抽调38名业务骨干组成9个尖刀班,逐项逐户过筛子,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并交办落实到镇村和帮扶干部,持续跟踪落实到位。同时,各行业扶贫部门也常态化派员赴镇村一线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做到指标全面达标、工作全面过硬。

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目前,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整改中涉及的4个方面15个问题均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整改到位。

(一)贯彻落实中省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有差距

1.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和脱贫攻坚政策不深入。

(1)针对“六个精准”“576”标准和习近平有关脱贫攻坚最新讲话精神理解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县上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先后组织召开两次县委中心组专题会学习六次,县委常委会五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对总书记六次脱贫攻坚座谈会,讲话精神以及今年以来,关于脱贫攻坚的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系统学习。全面学习,把握内涵要求,领会精神实质。二是对中省市新出台新调整的政策要求和文件汇编成册,发放至全县3451位帮扶干部手中。使各级帮扶干部精准把握行业扶贫政策的新要求,新变化。三是成立六个由县级领导带队的高规格直查直处工作组和九个尖刀班常态化深入各镇办各行业部门强化督查问责,编发通报12期倒推贫困退出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2)针对巡察组在对曹坪、营盘、小岭、乾佑4个镇办脱贫攻坚分管领导和下梁镇胜利村等9个村(社区)“四支队伍”共计32人进行“两不愁三保障”、“八个一批”、习近平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后,发现相当一部分同志对“六个精准”、“576”标准理解不深入、回答不精准;在个别访谈时,有的党政干部对辖区脱贫攻坚情况掌握不够准确、不能做到“一口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四支队伍”日常学习,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严格落实“四支队伍”周例会制度,由第一书记带头组织干部进行集中学习,不断学习脱贫攻坚的新政策、新思想、新论断,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同时加强“四支队伍”成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及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的掌握,及时对标“六个精准”、“576”标准自查存在问题短板弱项,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加大应知应会督查力度。驻村办、尖刀班对各镇办79个村“四支队伍”开展了一次脱贫政策应知应会“六个一”全面督查,组织90余场次,采取现场提问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方式,通过以考促学、以督促学的形式,使“四支队伍”人员精准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讲话精神、业务知识、驻村基本情况、脱贫攻坚政策和民情户情等内容。三是及时开展批评教育。聚焦党政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和对辖区内脱贫攻坚情况未做到“一口清”等问题,用好一约谈二通报三问责,从严执行《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帮扶实效。

2.政策落实不精准。执行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社会保障等“八个一批”政策有偏差。

(1)针对“乾佑街办车家河村贫困户余方益2017年已享受危改政策,但改造后的室内电线裸露、老化,零乱未整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乾佑街办立即对反馈车家河村贫困户危改不到位问题进行核查,并为该户重新更换室内电线,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住房安全。二是县住建局牵头,各镇办联村领导负责,帮扶“四支队伍”人员入户核查历年已实施危改户家中各类住房安全隐患,并及时解决。三是县住建局对照此类住房安全隐患问题,完善安全排查机制,再次开展住房安全“回头看”,巩固工作成果,保障群众住房安全。

(2)针对“营盘镇秦丰村76岁贫困户周从发,未享受高龄补助政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高龄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周从发高龄补贴按照标准现已一次性补助到位。二是建立了每季度高龄补贴核查机制,确保达到高龄补助标准的人群,能够及时享受高龄补助。

3.扶智扶志效果不佳

(1)针对“县委对扶智扶志工作重视不够,氛围不浓,没有真正做到因户施策;‘四扶五风六化’等精神文化扶贫活动开展不经常,部分贫困户脱贫动力不足、存在等靠要依赖思想。如曹坪镇中庙村、营盘镇秦丰村、乾佑镇车家河村出现因婚致贫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扶贫扶志氛围。持续推进“四扶五风六化”等精神文化扶贫活动的开展,结合“院落扶志汇”,因村、因户、因人施策,不断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斗志,提升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素质,调动受帮扶贫困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和发动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推动贫困群众向新型农民转变。二是继续推进“院落扶志汇”活动。截止目前,“院落扶志汇”已覆盖81个村(社区)的所有人口集中村落,专业团队159场次,带动社会业余团队参与30余场次。在集中开展“院落扶志汇”的基础上,引发分散开展各类宣传宣讲活动530余场,吸引乡贤能人现身说法210余人,发动群众参与3.4万余人次,形成了内联外合、共同行动的宣传合力,实现了“村村有活动,户户有行动”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了贫困群众脱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让贫困群众身子动起来、信心树起来、精神立起来。三是强化“典型”带动,弘扬新风正气。广泛开展道德评议活动,通过“学典型”“讲道德”“评歪风”“推先进”“定结果”来引导群众讲道理、明是非,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抵制不良习俗,弘扬文明新风。先后评出先进典型1200余人,后进典型137人次,128人次通过评议会帮教“改邪归正”,广大贫困群众人心思进的新风尚悄然形成,有力激发了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四是建立健全“一约四会”,遏制不良社会风气。针对曹坪镇中庙村、营盘镇秦丰村、乾佑镇车家河村出现因婚致贫现象,充分利用“一约四会”的约束机制,发挥“红白理事会”在红白喜事中的文明倡导作用,推动移风易俗,坚决反对大操大办、过度随礼,大力倡导厚养薄葬、婚事新风,切实减轻人情负担,减少铺张浪费。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的新风正气,摈弃陈规陋习,截止目前,全县9个镇(办)、81个村(社区)都制定了村规民约,散发“移风易俗”倡议书15000余份,规范红白喜事538场次,有效遏制了因婚致贫、因丧致贫等不良社会现象的发生。

(2)针对“小岭镇常湾村、下梁镇胜利村‘爱心超市’管理不规范,卫生条件较差,积分评选、表彰先进典型在推动扶智扶志带贫方面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爱心超市”管理,激发正能量。健全《柞水县“爱心超市”管理办法》,统一了“三簿一卡一册”标准,选派有能力、责任心强的干部进行管理,各村(社区)成立爱心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村支书任组长,成员由第一书记、3名村干部组成,主要负责爱心超市的积分评定、管理、发放以及爱心超市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定期更换物品,定期打扫卫生。二是开展督促检查。成立督查组对各镇村建设的“爱心超市”运营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镇办及时拨付资金,规范爱心超市的物资采购、积分管理、商品兑换、管理台账等工作。三是通过“爱心超市”的作用,坚定了群众克难攻坚、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激发了村民以开展清洁家园、争创星级文明户、清洁示范卫生户等公益活动来获取积分的热情,树立了新风正气。

(二)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

1.产业扶贫项目不精准。针对“如2017年,曹坪镇荫沟村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0万余元发展集体经济知母、板蓝根产业,因论证不到位,没有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导致产业收益风险,贫困户未分红;凤凰镇双河村投入扶贫专项资金70万发展香醇雁养殖(经核实了解实际投入香醇雁养殖资金为15万元),养殖厂至今闲置,未发挥带贫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一主两优”脱贫产业布局,大力推广“借袋还耳”“借棚还耳”“借苗还药”发展模式,推进中药材种植和乡村旅游等产业上规模,其他区域小众产业扩产能。实现了10226用户户产业扶持贫困户中长期产业全覆盖,确保产业贫困户有长规结合的扶贫产业。二是积极落实《扶持培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精准脱贫实施方案》,按照“三带一刨”产业模式,推行“借袋还耳”“借棚还耳”“借苗还药” 的发展模式,贫困户无需资金就能参与产业发展。申报市级农业园区2个,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2个,市级合作社2个、家庭农场1个;对全县7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财务人员开展管理水平提升培训;培育职业农民183人。三是建立市场、技术、生态等风险防控体系,县政府为木耳、核桃及中药材等产业购买商业保险;派出科技特派员12批342人次,聘请296名技术干部组成产业发展指导员,进村入户指导贫困户发展产业,开展脱贫产业生产技术,为木耳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四是大力开展消费扶贫,拓展线上线下销售途径,目前已建成并投产运营电商消费扶贫中心1个、扶贫超市2个、镇村电商服务点23个、扶贫专卖店6家、扶贫专柜1个、展销中心1个,开展木耳产品对外推介3次,持续提升了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五是曹坪镇专题研究了荫沟村产业发展问题,组织荫沟村根据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调整了产业项目,对“借袋还耳”和“借苗还药”等产业发展模式深入宣传,完善了荫沟村年度产业发展计划,同时购买了产业保险保障了群众利益。凤凰镇组织双河村对香醇雁养殖厂现有设施进行调研论证,经合作社和村委会集体讨论,将厂房以12000元每年的方式租赁给贫困户孙田虎、赵从辉种植地裁木耳,2019 年共种植地栽木耳2万2千袋,木耳已采摘回收。

2.易地(扶贫)搬迁有短板。针对“20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工程未决算、未审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项目核算组,对9个百户以上集中安置项目,由财政局移民办牵头,相关项目镇办配合,抽调专人集中办公,由各项目镇办和项目核算组共同委托陕西华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项目与财务决算,目前,各项目工程量现场绘测对梁已完成。初步决算结果于1月24日前出具,待县移民办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报县政府确认,待初步决算结果确认并出具正式决算报告后,报县审计局对工程决算的项目列入2020年度审计计划。二是对于11个镇政府建设的一至二人户集中安置项目,由各项目镇政府负责完成,结算后报县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项目资金决算,决算后报县审计局纳入审计计划。

3.健康扶贫不扎实。针对“慢病签约服务工作不扎实,服务不及时、质量不高。如营盘镇秦丰村汪太学、瓦房口镇街垣社区樊成山患有长期慢性病和精神疾病,未开展慢性病筛查;下梁镇胜利村倪舒明、瓦房口镇街垣社区王兴瑞慢性病签约服务不真实,随诊记录复印;凤凰镇双河村贫困户韩大权慢性病签约服务期满后未续签、随诊记录至2017年5月;曹坪镇中庙村签约医生对服务对象吴双林患慢性病种类不知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贫困人口慢病患者签约服务情况进行的全面核查,组织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贫困人口住院报销信息系统,实行贫困患者动态信息监测,确保贫困人口慢病患者及时纳入管理。二是加大对贫困人口慢病签约服务工作的督导,实行分片包抓,严格按照贫困人口慢病签约服务工作要求,落实四种重点慢病、大骨节病每季度随访,六种常见多发慢病每年随访一次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等内容。截止目前,全县共签约服务贫困人口4种重点慢病患者6086人,6种多发慢病2110人,大骨节病患者320人,贫困人口重点慢病及地方病患者应签尽签。三是对营盘镇秦丰村汪太学、瓦房口镇街垣社区樊成山患病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并规范开展了慢病签约随访服务;对下梁镇胜利村倪舒明、瓦房口镇街垣社区王兴瑞,按照慢病签约服务要求,及时规范了随访记录;凤凰镇双河村韩大权已于2018年初死亡,其家庭成员均无慢性病,村医已向该户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及健康知识宣传;对曹坪镇中庙村吴双林由村医及镇卫生院医生对患病情况进行核查,落实了慢病管理,并加强了健康扶贫政策及健康知识宣传。

4.就业扶贫有弱项。

(1)针对“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协作地和劳务合作伙伴累计向我县提供招聘岗位5千个,在79个村(社区)设立了“务工信息发布栏”,通过“柞水县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村级就业信息公布栏和岗位信息宣传单及时传递到村到户。二是与西安莲湖区、江苏盱眙县、南京高淳区等地建立了定向劳务协作机制,与县内外22家企业建立了劳务合作关系,陕西星工匠、商洛红海两家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正在我县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工作。2019年累计举办专场招聘会11场次,向江苏输出贫困劳动力就业139人。向新疆输送劳动力111人,通过多种途径累计组织介绍贫困劳动力就业2535人。2020年1月我局提前通过网络、短信、设置宣传点方式宣传2020年“春风行动”,拟于2月3日开始在全县开展5场大型招聘活动,有组织输出贫困劳动力。受新型肺炎疫情影响,所有招聘活动均改为“线上”招聘。三是扎实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11.1万元,转移交通费补贴16.18万元,职介补贴0.5万元。四是每季度组织镇办对省就业扶贫台账系统动态更新一次,2019年我县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9567户15853人,基本实现有就业意愿、有劳动力贫困户至少一人就业。

(2)针对“易地搬迁户未能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易地搬迁户多数以‘打零工’为主,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落实扶贫类公益岗位政策,托底保障589名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其中通过特设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49人。二是累计认定社区工厂10家,认定就业扶贫基地14家,带动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135人,发放就业扶贫基地岗位补贴4.65万元,发放社区工厂岗位补贴5.7万元。三是落实“一对一”就业帮扶举措实现易地搬迁贫困户就业2805户4900人,基本实现有劳动力有就业意愿的易地扶贫搬迁户每户至少1人就业创业。受新型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全部改为“线上”招聘,最大程度满足易地搬迁群众就业需求。四是累计培训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1041人,受疫情影响2020年职业培训工作暂停。

5.金融扶贫资金有风险。针对“小额信贷管理使用不规范,风险防控能力不足,少数贫困户扶贫贷款部分用于家庭基本消费,户贷企用扶贫资金导致贷款逾期及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贷款用途监管。严格按照四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原则,严控贷款用途,严格禁止扶贫贷款投向结婚、建房、理财、家庭消费等用途。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镇扶贫办、放贷银行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层层把关审核,确保小额信贷用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户增收。二是强化扶贫贷款管理。县农商行以“双基联动”为载体,精准营销,要求各营业网点做实、做细贷前调查,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做到应放尽放,能放尽放。对于脱贫户,继续坚持脱贫不脱政策。加强到期扶贫贷款风险监测,建立每日、每周、每月监测台账,在扶贫贷款到期前一个月,提示贷款户及时还款、续贷或展期。通过各种措施使我县小额信贷逾期率控制在0.05%以内。三是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建立完善贷款到期日监测台账,持续加大到逾期贷款催收、清偿力度,严控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和不良率。我县已于2019年7月前对2559户12766万元的户贷企用贷款全部清偿。四是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我县严格按照《柞水县精准扶贫贷款担保储备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柞水县精准扶贫储备金贷款呆坏账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设立风险补偿金专户,注入资金2411万元,我县现有小额信贷存量贷款6300万元,足以保证呆坏账处置。

6.帮扶工作不扎实。针对“部分‘四支队伍’及帮扶干部工作不深入,对脱贫攻坚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有厌战情绪。如乾佑街办车家河村第一书记、瓦房口镇街垣社区第一书记工作日志填写简单,入户访贫次数少;杏坪镇晨光村‘四支队伍’存在‘走读’现象;曹坪镇荫沟村驻村第一书记调整频繁(2年调整6人);曹坪镇中庙村邓广兰帮扶干部请他人代替填写工作纪实;曹坪镇中坪村贫困户何庆成纪实仅填写2次(自帮扶工作以来);红岩寺镇闫坪村贫困户邓世春2019年2、3季度收入未核算贫困户已盖章;杏坪镇晨光村贫困户李朝青2018年已脱贫,但脱贫核查表未经贫困户及‘四支队伍’签字;凤凰镇镇双河村贫困户黄善俭家庭卫生脏、乱、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责任担当意识。要求“四支队伍”成员及帮扶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增强“四支队伍”成员对脱贫攻坚艰巨性、长期性、紧迫性认识,消除厌战情绪,切实落实责任,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二是选优配强驻村队伍。下发《关于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从严从实抓好“四支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查派人准不准,有无镇办选派第一书记,临聘人员、临近退休人员、超龄人员任驻村干部问题;查力量够不够,看贫困村工作队是否达到3人以上,深度贫困村是否达到5人以上;查状态好不好,看是否能做到“身在”“心在”,对政策村情能否做到一口清,按要求开展贫困户遍访行动;查作风优不优,能否坚持驻村工作纪律,工作日志、请销假、考勤记录是否规范。发现问题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县驻村办对“四支队伍”在岗履职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不定期采取明察与暗访,白天查帮扶,夜间查在岗,同时抽查驻村工作队员帮扶日记、考勤表、签到册等,杜绝“走读”现象发生。对不在岗、对履职不到位的、帮扶工作流于形式、不住村等人员视情节实行“一通报二约谈三召回”制度。四是对车家河、街垣社区第一书记工作日志填写简单,入户访贫次数少问题,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及时对其进行了约谈,要求严格执行县委关于驻村工作的各项要求和工作纪律,充分认识工作记录的重要性,在认真履职的前提下,及时如实记录反映工作状况和工作动态;对杏坪镇晨光村“四支队伍”存在走读现象问题,县驻村办及时对其进行了提醒,要求杏坪镇党委切实履行好对“四支队伍”的管理责任,严格执行驻村相关制度,定期抽查驻村干部在岗情况,确保“四支队伍”认真履职;对曹坪镇荫沟村驻村第一书记调整频繁问题,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驻村扶贫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第一书记调整程序,对任职期满调整(2年)或因岗位变化、召回等原因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提出符合条件的接替人选,经县委组织部审批后方可调整;对曹坪镇中庙村、中坪社区,红岩寺镇闫坪村,杏坪镇晨光村,凤凰镇双河村部分帮扶干部纪实手册存在未填写,他人代写,收入核算表未填写确有贫困户盖章,脱贫核查表签字不全等问题,经县驻村办和相关镇办核实,分别对其帮扶责任人进行了工作提醒,责令各村“四支队伍”对照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同时,县脱贫办及时下发《落实脱贫攻坚“三比一提升”行动二十条举措》的通知,明确帮扶干部对所包贫困户精准脱贫退出负直接责任,要求帮扶干部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户退出标准,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增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严格落实帮扶责任,杜绝弄虚作假填表式扶贫,确保帮扶到位,切实提报帮扶实效和群众满意度。

(三)落实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职责不够有力

1.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还不够大。针对“2019年,部分派驻纪委(纪检组)未查处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镇(办)纪委对村(社)监委会业务指导不够有力,绝大多数村(社)监委会对扶贫资金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想监督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实施全员培训,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创新推行“五个一”全员培训制度,即每周一学、每周一看、每周一研、每周一讲、每周一考,有效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贯通,通过集中培训、协同办案、跟班轮训、“传帮带”等多种有效形式,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能力。全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省市纪委集中教育培训137人次,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956人次,选派37人次参与了省市纪委监委抽调的审查调查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不断提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不断增强。二是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对镇(办)纪(工)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案件评查力度,加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直查直处力度。三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2019 年全县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33件,党政纪处分36人,诫勉谈话39人,约谈提醒3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四是全面开展了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改革,撤销原派驻纪检组33个、原派驻监察室46个,新设立10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施了监察职能向镇办延伸等改革,推进监督体系不断优化。五是积极督促镇办加大对村级监委会的教育培训力度,严格执行村级监委会各项管理规定,强化日常监督效能。

2.部门履行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针对“县‘八办六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扶贫资金重安排轻监管,跟进监管不深入、不经常、检查不及时、频次较少。如曹坪镇中庙村李先勤等5户贫困户2018年危房改造资金至今未兑付,县住建局未发现,不知情;曹坪镇荫沟村郭旺生D级危房,原基重建超面积(砖混二层),县住建局对此问题未整改(经核查为2017年危改户,2017年验收后,自行加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危房改造资金监督监管,利用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核查工作契机,联合财政部门、各镇办对历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细致核查,做到帐帐相符,准确无误。二是再次细致检查各镇办危房改造资金实际兑付情况,深入各村、社区,对危房改造户资金补助到帐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补助到危房改造户手中。三是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各镇办对各村各社区危房改造户宣传政策,不能有因为建房而导致贫困户负债的现象发生,查看是否存在擅自加层、拆除,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质量安全等行为。四是坚持现有危房改造政策,强化资金监管和使用,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台帐、项目库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五是对反馈曹坪镇中庙村李先勤等5户贫困户2018年危房改造资金至今未兑付的问题,立即入户核查,经核查曹坪镇已于8月23日将各户补助资金通过一折通兑付到账,实际情况为各户没有及时到银行上账导致对补助资金兑付不知情,已对各户进行了政策解释,并对危房户“一户一档”补助资金凭证粘贴是否完善进行了检查完善;对反馈曹坪镇荫沟村郭旺生D级危房,原基重建超面积(砖混2层)的问题,迅速核查,经核查相关部门于2017年11月24日对该户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时该户并未超面积和加层,符合危改政策规定。

3.扶贫资金使用不合规。针对“如红岩寺镇闫坪村2017年发展村集体经济地栽木耳,目前仍有18万元滞留,造成资金‘趴窝’;下梁镇胜利村2018、2019年违规使用扶贫专项资金开支伙食费、燃油费等‘负面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红岩寺镇闫坪村2017年发展村集体经济地栽木耳,目前仍有18万元滞留,造成资金‘趴窝’问题”,成立核查组,对反馈问题进行核查,经查闫坪村万青农业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日帐面结余资金151730.73元(其中分红13114.81,利息1534.14,项目资金137080.78元),对结余资金已于12月4日上解红岩寺镇财政所专项资金专户,红岩寺镇纪委对桂南均同志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同时对闫坪村副主任、万青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崔长青诫勉谈话。二是针对“下梁镇胜利村2018、2019年违规使用扶贫专项资金开支伙食费、燃油费等‘负面清单’问题”,成立核查组,对反馈问题进行核查,经查胜利村宏运生态农业公司2018年记帐凭证19号支付柞水县利民蔬菜科技服务中心525元,用于购买农药、化肥,工商信息平台显示柞水县利民蔬菜科技服务中心经营范围为农资产品和农药零售,并无任何蔬菜出售,因此不存在用于支付伙食费;2018年记帐凭证22号列支855元用于购置汽油、过路费、停车费,经调查因花卉基地初建,喷灌设施未到位,时值枯水期,2017年11月8日在石镇加油购买汽油22.93升金额150元用于发电抽水浇灌花卉,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范畴。2018年3月10日、4月12日,法人、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四人两次前往西安农贸市场考察、购买微喷材料,借用村民周锋私人汽车支付燃油费、过路费及停车费705元,对支付燃油费、过路费及停车费705元由寇正擎于2020年1月2日退回,下梁镇纪委对寇正擎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对全县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大排查,举一反三,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再次发生。

(四)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1.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质量不高。针对“部分镇办及部门召开中央巡视考核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不充分、程序不规范、剖析问题不深刻,没有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县卫健局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未经党组书记审核;县移民办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只有对照没有相互批评环节;县科教局、农业农村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以建议代替相互批评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开展市委脱贫攻坚巡察反馈相关问题整改的通知》,扎实开展“回头看”,坚持对标对表,直面问题、深挖根源、靶向施策,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责令县卫健局对照反馈问题开展自查,完善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经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后,向县委组织部报送了相关资料。三是责令县移民办、县科教局、县农业农村局重新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派专人指导,对标问题整改到位,推动督查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常态化、长效化。四是由县委组织部派人深入到各镇办、相关部门对照问题,仔细查验整改情况,及时对问题整改不扎实的单位进行现场指导。

2.整改主体责任没有落细落实。针对“部分县直部门、镇办和村(社)主要负责人督导不严,底数不清,重视不够,对整改问题缺乏全面系统梳理,整改措施不强,整改效果不明显,对屡次反馈的学习不够深入、宅基地腾退缓慢、村集体经济带贫益贫效果不佳等问题屡整屡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部门、各镇办开展问题排查,建立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落实县级领导、各级单位责任,逐问题研判,细化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及时对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精准掌握整改进度情况,逐项验收销号,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分阶段召开问题整改交账会,由部门、镇办和“尖刀班”双项交账,及时掌握进展、发现问题、纠偏纠错、解决难题,为推进问题整改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三是各县级领导带队深入一线对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重点难点问题等进行督促检查,逐单位查看问题整改档案资料及成效,并现场指导交办问题,限期整改;2个督查专班组、9个“尖刀班”对问题整改及重点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指导;将问题整改作为2019年度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3.整改质量不够高。针对“县委在整改工作中持续用力不足,就整改抓整改,各类整改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够强,没有做到举一反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6次座谈会议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抓紧抓好脱贫攻坚中发现问题的立行立改,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制定下发了《脱贫攻坚整改问题排查工作导引》、《关于进一步规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规范,召开问题整改专题培训会议,业务骨干不定期对部门、镇村问题整改进行指导,对整改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等现象及时纠偏,确保整改常态化、精细化、系统化。三是及时对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分级负责,县委县政府对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负总责,县级领导分工负责分管领域和包抓镇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亲自研究整改措施,下茬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四是两个督查组、9个尖刀班和县纪委监委等,巡回到各镇村和行业扶贫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验收,现场发现存在问题,现场督促解决,倒逼整改工作抓细抓实。

三、整改工作的总体成效

(一)思想认识持续提高。通过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扎实组织开展“全员培训”,较好的整改了学习贯彻不够深入的问题,有效的化解了个别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站位不高、认识不清、理论欠缺、动力不足的问题,全县干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认识更加深刻、信心更加充足、意志更加坚定。

(二)纪律作风更加过硬。通过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顿治理,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和扶贫领域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柞水县脱贫摘帽责任追究办法》,对脱贫责任落实不力、任务落地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脱贫攻坚作风不硬”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全县干部抓脱贫攻坚的责任夯的更实、作风更加过硬,做到了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确保了脱贫攻坚任务实、时间清、责任明、纪律严、作风硬。

(三)体制机制日益健全。针对整改任务,建立完善了《柞水县脱贫摘帽工作追究办法》《驻村工作“六项制度”》《柞水县产业扶贫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柞水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72项长效机制。真正实现了改准改实改彻底,以问题整改推动整体工作提标提质提水平。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按照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抓整改抓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成效,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整改到位、清零见底,确保脱贫成果持续巩固。

(一)紧盯不放,常态化整改。把问题整改贯穿脱贫攻坚始终,定期对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措施不松,紧盯不放,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杜绝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和不严不实现象。

(二)长短结合,精准化整改。坚持抓当前和抓长远相结合,全面开展整改梳理、建章立制,对已经完成的13项整改任务,巩固提升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进行整改的3个问题,再添措施、再加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3个问题,落实长效机制,创造条件稳步推进,确保问题改深入、改彻底。

(三)举一反三,系统化整改。以问题整改为突破口,深挖细究,全面透视责任、政策、工作落实情况,查漏补缺、系统提升;全面整理完善从安排部署、任务分解、组织实施、督查检查、整改成效全过程的佐证资料,形成无漏洞、无缺项的“闭环回路”,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专项机动巡察我县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4-4341198。

中共柞水县委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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