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纪法百科丨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违规接待、借接待之机大吃大喝
发布时间:2025-11-2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有关规定

接待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涉及公务、商务、外事接待管理的规定。

超标准、超范围

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主要是指接待安排的迎送方式、陪同人数、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住宿、用餐以及出行活动的标准和范围超过了规定。基于工作需要,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接待是允许的,但超出标准、范围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的都属于违纪行为。

案例警示

从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问题看,不执行规定、违规接待现象依然存在,其中“吃公函”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未严格落实公函有关制度,有的到其他单位开展工作未提供公函但要求对方接待;有的用同一来访单位一份公函接待其多餐,或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有的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掩盖违规接待、无实质公务活动的公款吃喝问题。比如,湖南茶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过伪造接待函、接待清单、消费清单等方式,以商务接待名义报销无公函接待、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等费用共计12.92万元。

违规接待、大吃大喝是挥霍浪费国家、集体财物的典型表现,侵害国家和集体的财务管理制度,背离我们党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必须从严监督、坚决纠治。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