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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3   来源:商洛市纪委     

依纪依规从严治党  坚定不移正风肃纪

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商洛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黄 思 光

(2015年2月13日)


同志们:

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省纪委五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市委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润泽书记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4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成效明显,党风政风明显好转,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一)坚持守土有责,夯实“两个责任”。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两个《意见》,建立落实主体责任的八大机制,全面推行“四个二”工作法,实行市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三转”。市县(区)两级纪委将牵头或参与的781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为68个。市纪委完成两轮内设机构调整,组建组织部和宣传部,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新增编制93名,专司执纪监督的机构数和人数翻了一番。开展两直派驻机构负责人兼职清理,纪检组长不再分管主责之外任何工作。整合市直派驻机构力量,实行集中办公、联合执纪,形成作风巡察常态机制。

(二)坚持严字当头,匡正党风政风。持续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行动,全市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66件,党政纪处理68人。开展“四风”、“三难”、“懒政懈怠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85件,责任追究170人,党政纪处理4人。出台《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得到遏制。制定《商洛市机关工作人员行政问责制度》,查处行政问责案件31件,实施责任追究158人。对六项民生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查处违规违纪案件124起,党政纪处分99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三)坚持重拳出击,坚决惩治腐败。认真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建立“6+2”工作模式,对44件反映县处级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集中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35件,处分1022人,移送司法机关58人。立案数、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88.5%、101.2%。重点查处了商南县政协原主席王浩、市房管局原局长李志全、丹凤县原副县长寇红有等贪腐案件。

(四)坚持源头防范,强化教育监督。开设“廉政课堂”,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教育和警示教育。向900多名县级以上干部赠发廉政图书8300册,定期编发廉政短信220余条。建成老君山道廉文化教育基地,创作《向阳村新事》等廉政文化精品节目21个。强化领导干部监督制约,建成县处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信息库,对35名县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核查,10名县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集中述廉。狠抓公务接待“廉政灶”、任前考廉、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农村基层信息公开鉴定等反腐倡廉制度的深化、拓展,在预防腐败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坚持强基固本,锻造“五强”队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之以恒抓教育、抓作风、抓整改,干部作风焕然一新。深入开展“建五强队伍,铸反腐铁军”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县区纪委班子综合研判,倡导纪检监察干部争做“四个表率”。严格纪律约束,对2名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对1名严重违纪的市直部门监察室主任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年来,市委坚持向中央基准和省委看齐,科学部署、果断决策,大力支持、充分保障,强力推进、严格问责。润泽书记坚持在大局上领导、大事上支持、大案上督办,为我们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工作路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我们真切感受到,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和最坚强的政治后盾。一年来,全市人民群众高度关注,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参与监督,以“零容忍”态度积极同腐败行为作斗争,释放了正风肃纪的强大正能量。我们真切感受到,反腐败斗争的点滴胜利,离不开全市人民群众的真诚期待和积极参与,这是我们最有力的工作支撑和最强大的动力源泉。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聚焦主业、拓展深化、创新改革,横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推动了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崭新局面。我们真切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我们必须坚守责任担当,坚定立场方向,保持政治定力,紧盯目标任务,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一步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主要是:一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漠、纪律松弛,不讲程序、不守规矩;少数单位和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变通、打折扣,“四风”问题树倒根存、由明转暗,顶风违纪问题屡禁不止;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依然易发多发,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有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意识不强,“三转”不到位,不能适应反腐新常态。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坚决予以改正。

二、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围绕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一条主线”,夯实“两个责任”,强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化“三转”、自身建设“三大保障”,狠抓纪律建设、惩治腐败、作风建设、教育监督“四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幸福商洛提供坚强保证。

——夯实“两个责任”:

层层抓好责任落实。按照省市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落实主体责任八大机制和监督责任四项机制,遵循“四个二”工作法,抓住定责、履责、评责、问责四大关键环节,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扎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的具体化、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各级党委(党组)要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领导、支持、保障纪委开展工作,并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坚持推行并不断完善下级党政领导干部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制度,接受质询和民主测评。划清各级党委常委“责任田”,落实常委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和常委部署、调研、督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推行党政班子成员向纪委填报分管范围内“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问责提议书”制度,力促“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实行“廉情抄告”制度,着力解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廉情信息不知情问题。今年要在持续抓好县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基础上,重点推动两直部门和镇办一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使主体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强化责任追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尤其要突出问责,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推动责任落实到位。强化专项督查和责任制考核,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全面实行“一案三查”、“一责双问”制度,规范问责程序,每查处一起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按程序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做到“凡案必问责,一责必双问”。责任追究要与案件处理一次到位,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

——狠抓四项重点工作:

(一)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律是党的生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纪律建设的根本和核心。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以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之名搞小团体、小圈子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另行一套;严禁造谣传谣,通过任何渠道制造传播与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一致的言论。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坚决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混日子、守摊子、“磨洋工”等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纠正熟视无睹、司空见惯、习以为常、法不责众等错误认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守纪律、当好标杆。

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颁布的一系列党内法规,严格执行省市纪委推行的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着力构建、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体系。树立问题导向,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建章立制,重点设防。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逐步实行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和工程项目)”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

严明纪律重在严格执纪。要坚决纠正执行纪律和规章制度搞变通、打折扣问题。切实加大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紧跟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行为。要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问题纳入纪律审查重点内容,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二)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加强领导协调。进一步强化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加强与执法执纪机关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及时做好案件移送和反馈,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指导,对查办案件情况严格考核考评,实行季度通报,对大要案件强力督办。派驻机构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线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派出机关报告,其他干部问题线索必须初核。对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办案不力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要实施约谈、通报批评、严格问责。

持续加大办案力度。聚焦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而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盯紧基层干部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小官贪腐”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从严惩处。

提高审查效率和质量。完善电话、网络、信访等案源线索渠道,加强网上办信,注重从作风巡察、专项巡察中发现违纪线索。推行实名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群众举报积极性。全面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统一排查、集中研判制度。建立信访线索管理台账,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发现问题线索迅速查处。严肃办案纪律,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

守住“零事故”底线。加强市纪委办案点和县区纪委谈话室建设,强化硬件保障。实行“一案一承诺”和办案安全责任书制度,夯实办案安全责任,严格办案措施,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隐患不消除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抓住节点纠“四风”。“四风”问题虽然积习甚深,但不是积重难返,只要我们横下一条心,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盯紧看牢每一个重要节点,抓住咬死每一个具体问题,紧盯“四风”新面孔、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强化执纪监督,开展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等问题,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瞄准重点正作风。当前,廉而不勤、为官不为、消极懈怠、不敢担当、“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问题已成为群众关注热点,必须要釜底抽薪、彻底整治。要加大“懒政懈怠不作为”专项治理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解决政令不通、落实不力、效率低下问题。要从简政放权、畅通服务环节入手,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地整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变“事难办”为“事好办”。督促相关部门对领导干部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干部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机关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干部职工“吃空饷”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着力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

严肃追责通报曝光。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违纪行为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持每季度对全市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四)强化教育监督,着力健全治本机制

加快建立大宣传格局。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之中,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的纪律、法律法规教育,形成持续有力的宣传声势,引导党员干部“不想腐”。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短信、微信、社交软件等新兴媒体,占领舆论宣传主阵地。办好市县区纪检监察网站,适时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纪检监察网站手机版,各级纪委查办案件要第一时间在网站发布。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和研判处置,第一时间查清事实、回应群众。

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将岗位廉政教育“十必谈”落到实处、形成常态。挖掘商洛传统文化资源,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教化作用,以优良党风带民风促社风。重点推出“四个一批”活动,即创作一批廉政文艺精品、开展一批廉政主题宣传活动、建设一批高标准廉政文化示范点、探索一套行业和岗位廉政教育新机制。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要特别注重培养“廉内助”,形成家庭助廉新风尚。

强化警示教育。举办重点岗位受纪律处分干部重温党章培训班,责成立案审查党员领导干部写出忏悔书,反省蜕变轨迹、剖析思想灵魂,现身说法,悔过自新,发挥惩治一个、警醒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群众反映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约谈、诫勉,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拟提拔干部和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全部核实和抽查核实,对欺瞒组织、弄虚作假行为严肃处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加强巡视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的协调督促作用,确保中省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高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解剖麻雀,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发挥长久效应。整改情况要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三大保障”:

(一)深化体制改革,切实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

落实“两个为主”。根据中省纪委总体安排,坚持立行立改,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好反腐败工作责任不清、机构职能分散、案件查办不力等问题。抓好下级纪委、派驻机构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制度的固化、细化和落实,强化上级纪委在查办腐败案件上的领导权。严格执行中省纪委关于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办法,严格提名考察程序,健全交流推荐机制。

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根据中省纪委的意见和方案,制定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对派驻机构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相结合,逐步实现派驻全覆盖、监督无死角。厘清派驻机构职能定位,理顺派驻机构和派出机关、驻在部门之间关系,切实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履行好监督责任。

(二)持续深化“三转”,将更多力量压到主业上

开弓没有回头箭。“三转”是中央要求、形势需要。必须聚焦聚焦再聚焦、深化深化再深化,绝不能“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己田”,绝不能穿新鞋走老路,甚至走回头路。

聚焦主业转职能。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定位,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纪检监察室要履行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推进县区纪委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将更多力量向监督执纪问责上集中。继续清理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实行参与议事协调机构、参与专项工作向上级纪委备案审批制度,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

履职尽责转方式。主动适应形势变化,抓具体、抓细节,一步步把工作做实做深,积极探索精准履职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模式,重点研究县及县以下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定位和工作方式的转变问题。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干部廉政谈话、约谈、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派驻机构联合执纪、联动巡察机制,实行派驻机构定期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联”的合力。建立镇办纪委区域巡察机制,常态化开展作风巡察和专项巡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形成横向连接、纵向联动机制,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立足岗位转作风。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作用,健全内控机制,采取“跟踪回访”、“一案两卡”等方式加强对纪律审查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决不允许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决不允许抹案子、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不敢监督、碌碌无为的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违纪违法问题要更加严肃查处,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病灶”,决不能出现“灯下黑”。

(三)聚焦忠诚干净担当,打造反腐铁军

结合“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设计有效载体,采取系列措施,扎实推进“建五强队伍、铸反腐铁军”教育实践活动,着力锻造纪检监察干部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干净纯洁的个人作风、善于担当的执纪监督能力。开展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建立走出去、请进来等干部培训常态机制,办好廉政课堂。采取模拟办案、多向交流、专项培训、实战锻炼等形式,提升岗位履职能力,做到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依托科技手段实施监督的能力。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保障机制,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支持和保护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激发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志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履职尽责抓落实,聚焦中心强保障,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幸福商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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