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纪委在严肃查办各类违纪案件的同时,积极探索纪律审查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从处分对象思想教育、案发单位警示教育、反腐倡廉舆论教育、纪检干部自身建设入手,坚持疏导“释”纪、以案“析”纪、广泛“宣”纪、开堂“讲”纪,多措并举延伸办案成果,做到查处一个案件,警示一片干部,整治一片歪风,挽救一批干部。
一是疏导“释”纪,抓好处分对象思想教育。充分利用错误事实见面、决定书送达、回访教育等环节,纪委审理室用心做好处分对象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让其明白何种行为违反纪律,违反何种纪律,使之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结果心服口服,对自己的违纪行为真心悔悟,引导其引以为戒、解除顾虑、大胆工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消除不良影响。
二是以案“析”纪,抓好发案单位警示教育。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针对发案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该县纪委通过纪检监察室负责查办案件,案件审理室负责案发单位后期整改,廉教室负责督导案发单位建立反腐倡廉教育机制,三室联动,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不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到责任,而且更加注重对违纪违法行为案发单位的后期整改,对防止再次案发起到了积极的预防作用。
三是广泛“宣”纪,抓好反腐倡廉舆论教育。督导全县各单位查找监管漏洞等问题,针对问题建章立制落实后期整改,要求全县各个单位组织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警钟》、《镜鉴》等廉政教育片,通过读廉政书、看廉政片、听廉政课、观廉政基地、写廉政文,使廉政文化入眼、入耳、入脑、入心,时刻警醒单位干部职工要心存敬畏,强化大家在违法违纪面前“不能为”的自律意识。
四是开堂“讲”纪,抓好纪检干部自身建设。纪律审查工作结束后,通过“学法析案”活动,剖析典型案例,让纪检干部讲案情、温纪律、说经验、谈体会,提升纪检干部办案能力和业务素养,同时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纪检干部,不断强化纪检干部规矩和纪律意识,加强自身建设,真正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