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镇安县围绕“五化五提”要求,全面夯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坚持责任岗位化,提高清单针对性。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实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管理,按照“个人(单位)定、集体审、逐级报、公开晒”的工作程序,紧密结合镇办、部门工作实际,体现岗位特点,形成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坚持工作时序化,提高履责规范性。采取创新思路与遵循时序相结合、清单明责与依单履责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依据各自的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履责计划,并将全年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细化到月、到周,形成履责时序表,确保履责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坚持纪实要素化,提高手册操作性。将纪实手册和约谈提醒手册作为对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大幅进行要素化、条目化、简单化调整。要求班子集体履责情况对照清单明责、台账履责、定期督责、从严追责、年终考核“五项制度”,做到“账实相符”即可;班子成员履责纪实只需在手册中简要记载履责的“时间、地点、对象、事由”等内容要素,不再粘贴印证资料,进一步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
坚持研判层级化,提高点评实效性。实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季度点评、半年研判,分级负责、分类研判。县委常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书记的履责纪实工作情况由县委书记逐季度研判、点评。其他县级领导和各镇办、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及其班子成员的履责纪实工作情况,严格按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点评研判标准和要求》进行逐季度研判、点评,县委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点评研判情况进行抽查,确保点评研判点出辣味,点出压力,点出动力。
坚持追责据实化,提高考核导向性。采取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定期对实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考核结果与评优树模、责任追究、容错纠错等工作紧密挂钩,提高考核导向性,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目前,全县15个镇办党委、68个部门党组(党委)、38名县级领导干部、447名科级领导干部全面建立并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和主体责任时序表,纪实手册和约谈提醒手册填写有序开展,第一季度集中研判、点评工作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