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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全力构建药品“三统一”工作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0-09-10   来源:     
    镇安结合县情实际,深入探索建立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县乡互动、示范带动的药品“三统一”工作新机制,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稳步推进。
   政府推动,建立药品“三统一”政策保障机制。把推进药品“三统一”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研究出台《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基层医疗机构率先开展药品“三统一”工作试点,对基层医药机构“三统一”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使用率达到95%以上,并全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进一步深化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在编人员工资财政全额发放。落实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补偿政策,建立基层医药机构补偿机制,及时下拨乡镇卫生院补偿资金40万元、村级卫生所补偿资金36万元,为药品“三统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部门联动,建立药品“三统一”监管协作机制。县法制办对《镇安县“三统一”工作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核;县卫生部门及时安排部署,组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签订了《统一配送合同》;食药监管部门加强“三统一”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抽验,为配送企业建立了《配送信誉档案》;物价部门对“三统一”药品进行价格备案,认真检查零差率销售政策执行情况;财政部门及时研究下拨了“三统一”配套补偿资金。宣传、监察、工商、社保等部紧密配合、广泛宣传,强化监督、严格管理,形成了“三统一”运行监管的整体合力。
   县乡互动,建立药品“三统一”配送服务机制。县、乡镇两级“三统一”工作机构加强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及时研究解决了配送服务中的配送不及时、品种不齐全、票据不规范、乡村一体化配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使乡镇、村两级配送覆盖面达到了100%,配送到位时间不超过48小时,配送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及时督促配送企业将“三统一”药品直接配送到村级医疗机构,并统一制作“三统一”药品价格公示牌,印制《三统一药品配送服务宣传手册》,为基层提供了良好的配送信息服务。
   示范带动,建立药品“三统一”工作激励机制。把典型示范、抓点带面作为统筹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的有效举措,研究制订了《“三统一”示范乡镇建设标准》,对三个示范乡镇进行重点建设,使示范乡镇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管理规范,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采用义诊、发放捐赠药品、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兑换家用过期药品等形式深入示范乡镇开展“三统一”政策宣传,引导基层群众安全使用“三统一”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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