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实施药品“三统一”,山阳县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科学决策、公开透明、依法监督、合同配送”的原则和“招标配送是手段,保证质量是目的,降低价格是目标,施惠于民是宗旨”的要求,采取五项措施全力推进药品”三统一”。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县药监局和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物价局、经贸局、财政局、人社局、工商局、文广局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先后转发了省上《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商洛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等文件,并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学习文件精神,吃透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县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配送实施的目标、步骤、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是扎实安排,迅速启动。4月22日,召开了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实施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实施暨学习培训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相关政策文件,县药监局、卫生局、监察局、物价局进行了表态发言,中标配送企业与30个乡镇卫生院签订了药品配送合同,全面安排部署和正式启动了我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
三是强化监管,完善机制。县药监和卫生部门认真履行药品“三统一”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药品“三统一”监管。县药监部门建立了药品监督检查责任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三统一”药品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配送药品质量。县卫生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药品“三统一”管理和落实药品零差距率销售政策的意见》,制作了“山阳县乡镇卫生院药品三统一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反馈表”、“三统一工作情况记录本”等,组织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是开展督查,严格管理。6月7日至11日,县监察、药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对全县8个中心卫生院和部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药品“三统一”工作进行了一次集中督查,发现存在问题13个,现场解决5个,限期解决8个,目前存在问题已经全部整改解决到位。
五是狠抓宣传,营造氛围。县上把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的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在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举办培训班、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药品“三统一”的意义、目的和相关政策,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2次,举办培训3期15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200份,营造了良好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实施氛围。
目前,全县30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药品“三统一”,配送药品158种次,配送累计金额12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