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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药品统一配送覆盖率达100%
发布时间:2011-01-06   来源:     
   今年以来,商州不断加大药品“三统一”(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工作力度,药品统一配送覆盖率达到100%,药品平均价格降低46.14%,药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为了加强对“三统一”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上成立了以主管副区长任组长,监察、卫生、发改、财政、药监、物价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抽调专人具体办公,区财政拨付了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了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区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商州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职责》、《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试行)》、《配送企业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配套文件9个,编印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文件汇编》700余册,下发到乡、村医疗机构,以指导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同时,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
   三是认真组织实施。4月21日,区上组织召开了全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会议,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在全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非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所),全面实施药品“三统一”政策。并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了配送合同。同时,对库存药品全部造册登记,终止从非指定渠道采购药品。
   四是全面公示价格。按照规定,各基层医疗机构必须按照省上核定的药品零售价格进行价格公示,并要公布价格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计价单位、销售价格等。目前价格公示覆盖率达到100%。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区上从5月中旬开始,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干部,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对全区药品“三统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指导、宣传、培训实施“三统一”工作,及时查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截止目前,全区26个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3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已全部和配送企业发生了业务关系,配送品种达到263种1034个规格,配送金额累计达到330.9万元;大部分村卫生室已开始实施药品统一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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