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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突出“五字”
发布时间:2011-04-12   来源:     

   近年来,商州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突出“五字”,积极探索加强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的有效途径,不断扩大测评范围,创新测评方法,规范评议程序,提高评议质量,有力推动了全区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深入发展。
   一是突出“抓”字。为确保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取得实效,区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政风行风工作,及时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政风行风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制定了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政风行风测评动员大会,安排了政风行风测评宣传日活动、严密组织实施测评问卷的印制、发放、回收、统计和结果评定等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级负责层层抓,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配合抓,有力促进了政风行风测评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突出“全”字。为扩大政风行风测评的影响,近年来,
商州坚持“应评尽评”的原则,继续以与群众利益相对比较密切、涉及民生的政府部门和公共行业为主,在往年的基础上把30个乡镇政府(办事处)和部分二级单位列为测评对象,测评部门由2008的68个增加到2010年的110个,参与评议群众由2008年的千人评议增加到2010年万人评议,扩大了政风行风测评范围,有效地保证了政风行风测评无盲区、无漏洞。
   三是突出“新”字。商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创新评议方法,不断增强测评的科学性。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测评分为问卷测评和综合测评,其中问卷测评占90分,综合测评占10分。问卷测评主要发放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个体经营户、社区居民、农民以及其他个测评对象的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手中;综合测评由所有区级领导和政风行风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打分,形成了上级评、群众评、被评单位互评的科学格局。为了体现“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需管行风”的纠风工作原则,为了加大部门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促使部门“眼睛向下”加强管理。近年来,商州测评工作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将基层单位行风评议纳入到区直主管部门行风评议中捆绑式进行,把基层单位的测评结果纳入到主管部门(行业)的结果中捆绑式统计。2009年,商州将主管部门问卷测评90分折合成70分,二级单位和乡镇基层站所加权平均得分折合成20分,两者相加作为主管部门的问卷测评总得分。2010年,商州将主管部门问卷测评90分折合成50分,二级单位和乡镇基层站所加权平均得分折合成40分,两者相加作为主管部门的问卷测评总得分。充分运用乡镇基层站所的评议结果,加强了基层政风行风建设。
   四是突出“准”字。为增强政风行风测评工作透明度,确保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测评结果准确无误,商州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统计,并聘请商州公证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全程参与。问卷测评表统计由中介机构具体负责实施,纠风办、公证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联合审核统计机构资格、审查统计人员名单、签定《统计协议书》,开启密封问卷,复核问卷份数,进行准确性抽样验收,全程参与监督;问卷测评表统计结束,纠风办、公证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共同参与“捆绑式”统计,排出测评名次,公布评定结果。同时,公证处出示公证结论。
   五是突出“实”字。在测评结束后,把通过行风测评向群众征集的意见建议梳理归类,随测评结果反馈原单位,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为下年度行风测评综和测评的内容。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能整改而不整改或对整改敷衍塞责、不认真整改的视具体情况在综和测评中扣分。并注重测评结果的运用,每年在行风测评中排名末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当年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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