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企业服务年”活动成果,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商州区采取四条措施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
一是深化宣传。采取在商州广播电台、有线电视台制作专栏专题讨论、专题讲座、典型教育等形式,多角度、高密度地宣传招商引资对于富民强区、实现商州率先突破发展的重大意义,在全社会树立主动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识。广泛宣传商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重点推介项目,宣传“深化企业服务年”工作目标和措施,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努力营造商州亲商爱商富商的舆论环境。
二是强化督查。区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实行定期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措施,重点对《党政机关对企业检查备案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进一步规范检查行为,实行政府批准检查制度和守法守信企业免检制度,为企业创造安静的生产经营环境。同时,加大对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建设环境整治和项目联席审批制度的落实包抓制度的检查力度,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三是严格考核。建立以“投资环境好不好,企业说了算”为核心的投资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实行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向企业述职述廉制度;把投资环境建设列入各乡镇、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考核体系;实行企业定期评议区级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制度,每半年无记名评议一次,将评议结果通过媒体进行公布,并纳入年终政风行风综合测评的内容。同时,加大奖惩力度。对年度评议考核为企业服务最佳部门和在“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年度评议考核为企业服务最差部门的,对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实行问责。
四是狠抓落实。采取随机检查、暗访检查和专题检查等方式,加强“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效果不佳的人和事,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给予责任领导批评教育、警示训诫;对影响招商引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投资商经济损失的,实施问责,并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对因损害投资环境问题被处分的,暂停行政执法资格,调离原工作岗位,两年内不得从事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