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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通报两起公路“三乱”案件
发布时间:2011-08-01   来源:     
   市政府纠风办日前通报了两起交警违规执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要求涉路执法单位认真汲取教训,不断提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意识。
   《通报》指出,2011年4月8日下午,山阳县西照川交警中队安排无执法资格的协警违规执法,在执法中粗暴野蛮导致执法对象受伤。山阳县监察局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西照川交警中队队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山阳县交警大队队长和县交警大队分管领导实施警示训诫;负有直接责任的四名协警被予以辞退。6月22日上午10时许,商州交警大队白杨店中队在312国道张村收费站执勤,存在违规执法只罚款不纠违、警容不整和无执法资格问题。商洛市公安局给予商州区交警大队白杨店中队教导员行政警告处分,责成市交警支队对协警李某、杨某作出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公路执法部门认真汲取教训,广泛深入地开展“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全体涉路执法人员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不断提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意识。严禁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严格按照“源头封阻、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卸载放行”的原则,严禁目测检查,严禁以罚代纠、收费放行的不规范行为发生。运政管理人员不得上路对车辆超载、超限实施检查和处罚,执法地点只能在汽车站场、货物集散地等场所。公安交警上路执勤巡查,严禁在公路上双向拦车检查,单向拦车不得超过3辆。严禁定点设卡和拦挡没有明显违章行为的车辆;严禁交警在公路上对货运车辆超载以罚代纠。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惠民。对违反国家规定标准装载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纠正各种不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各县区高速公路出口以罚代纠、严重影响我市形象的问题;严肃查处有关单位在公路上对超限超载车辆以罚代纠等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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