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反腐倡廉 >> 党风政风
洛南“四到位”全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
发布时间:2011-10-08   来源:     
    药品“三统一”工作实施以来,洛南县按照“夯实基础、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全程监督”的方法,坚持“四到位”保障全县药品“三统一”工作强力推进,使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实现无缝衔接,有效推进。
   一是认识到位。成立了洛南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洛南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药品“三统一”工作联席会议、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六项工作制度,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药监、卫生、物价、财政、监察、工商等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工作措施,为全县科学规范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保障到位。从2007年起,县政府就将镇卫生院纳入财政全额供养,对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实行全额拨付,对村级卫生室人员报酬足额拨付。同时,县卫生局对全县25所镇卫生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为药品“三统一”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0年2月1日药品“三统一”工作实施以来,洛南县在全县25个镇卫生院381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零差率”销售,至此,药品“三统一”工作在该县镇、村两级实现了全覆盖,村级提前一年得到全面实施。此项工作实施后,各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相关规定,全县目录内药品采购率达98%,药品配送及时率达95%,60日药款结算率达95%,有效保障了药品“三统一”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是措施到位。建立与配送企业协调会商机制,设立25个药品“三统一”配送站,聘请上级专业人员对各镇卫生院负责人和药房主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对各镇卫生院的药品配送情况和“零差率”执行情况每月予以通报。制定了村级药品“三统一”考核方案和考核办法,对村级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基本药物进行了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是督导检查到位。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抽调人力定期对全县25个镇卫生院及村级卫生室实施药品“三统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不定期组织药监、物价、监察、工商等部门相关人员,对全县镇卫生院实施情况适时开展联合督查,确保药品“三统一”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截止目前,洛南县镇村两级药品“三统一”目录内采购量达1320余万元,患者门诊和 住院日均费用平均下降43.75%,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