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在纠风专项治理中,狠抓医药购销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遏制了医疗卫生系统腐败现象的发生。
为此,该县认真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政务公开和查处假劣药品和非法行医,有效的净化了医疗市场,规范了行医行为。在药品集中采购中,通过在县级3个医疗卫生单位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共招标采购药品530种,采购总额4725万元,降价幅度1.4%,让利患者6.6万元。同时,全县25个镇卫生院全部实行药品“三统一”,购进药品865个品种和规格,总价值1400万元,药品降幅15 %,让利患者2.1万元。新农合参合农民370125人,参合率97.74%。全县补偿新农合患者30.1万人次,补偿金额5700.6万元。全年查纠不规范行为100多起,查处不合理补偿5起,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同时,在全县医疗机构开展“三好一满意”和行风问卷调查活动。深入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药物、抗菌药品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七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共出动检查人员535人(次),检查单位6212家,查处不合格食品4043公斤。查处假劣药品1383种(次),2.3万支(盒瓶支)价值30139.1元,罚款3.9万元,查处假冒医疗器械67种(次)558(件),价值12320元。打击非法行医7起,非法广告8起,3.4万张,罚款1.4万元。
为了强化监管,该县还对县级三个医院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医院在一次性材料计费、超标准收费等三个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全面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电脑及时查询制,按病种限价收费范围进一步扩大。不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制定下发了《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和《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实施警示训诫1人,有效遏制了医疗卫生系统腐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