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权力,促使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单位内部印章的管理,防治用印腐败问题滋生,洛南县政府纠风办和县公安局联合对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及镇政府的公务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整顿。
这次清理整顿共涉及县级部门和单位64个,镇10个。截至10月15日,共清理印章2306枚,其中保留使用1578枚,检查出已作废728枚,现已全部上缴。在清理中,没有发现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自私刻制印章的行为。
为了搞好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专门成立了洛南县印章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部门、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同时,印发了《洛南县印章管理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和《印章清理整顿工作补充》的通知,为清理整顿工作的有序开展了基础。
各部门、单位按照印章清理整顿工作要求,认真扎实开展自查,依据清理整顿工作内容,首先对需要使用的印章,逐股(室)登记造册,加盖印模后,以书面形式向政府纠风办进行申报;其次认真查找部门、单位内部及下属单位是否存在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未在公安机关备案,私自刻制印章;是否存在对单位内部股室已作废的印章进行封存,或仍在继续使用;对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已撤并的6个乡镇机关、镇属单位、村三委会的公章由并入镇负责统一收回,交公安局治安股。
此次清理整顿,县公安局对一家私刻印章企业网点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并及时收缴了私自刻制的3枚印章。使印章业进一步得到了净化,为城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