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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出台相关制度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
发布时间:2014-11-26   来源:商州区纪委   作者:李鹏涛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转作风各项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近日,商州出台《商州区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明确领导干部操办的婚丧事宜限定为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就业、入伍、获奖、开业庆典等事宜。要求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应坚持文明、节俭、廉洁办事。坚持“一事一报”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所在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备案。对本地区、本单位或本系统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暂行规定》提出了“六严禁”:严禁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和单位参加喜庆事宜(除丧葬活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外);严禁大操大办,化整为零或分批次、多地点变相大操大办;严禁借机敛财,收受亲属以外人员和单位给予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等物质性利益;严禁由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婚丧喜庆事宜办理费用;严禁使用公务车辆和占用其他公共资源;严禁组织车队招摇过市,在公共场合摆宴席、吃烩菜、鸣炮庆贺,以及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的其他行为。对于违反“六严禁”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
  为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违规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举报。商州区纪委设立举报电话:12388、2312951,商州区委组织部设立举报电话2338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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