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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大力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建设
发布时间:2015-05-06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姚远立

  为了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近日,镇安县纪委发出通知,就全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做出安排,用“广”、“高”、“严”的思路和要求大力实施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 

一是范围广。2015年镇安拟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38个,其中有永乐镇、回龙镇、高峰镇等示范镇9个,永乐镇新城社区、回龙镇和坪村、云盖寺镇岩湾村等示范村20个,县审计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等示范单位9个。示范点建设不仅覆盖了近半数的镇,而且首次覆盖到部分行政村,县级行政单位示范点个数也明显增加。 

二是标准高。所有示范点在创建过程中必须坚持“四性”原则和“四有”标准。“四性”原则即领先性、创新性、经常性和示范性;“四有”标准即有人抓、有阵地、有资料、有亮点。 

三是要求严。县纪委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进行组织领导。示范点单位主要领导把创建活动亲自拿在手中,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制订方案、做好规划,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同时加强开展村示范点的创建和经常性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各示范点还要把握重点,选择1—2项切合地方或行业实际的工作作为重点,探索落实的方式方法,力避重点不明,力求创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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