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反腐倡廉 >> 党风政风
【柞水】上半年立案24件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
发布时间:2015-08-12   来源:柞水县纪委   作者:程章

今年以来,柞水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持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1至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案件91件,立案2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退耕还林、移民搬迁、扶贫救济、低保医保、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小官“贪腐”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按照省市纪委部署要求,继续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严格依纪审查处理违规违纪问题。   

 规范纪律审查行为。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5类标准进行线索处置,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件件登记建账、件件有集体排查意见、件件在规定时限内开展调查和作出处理,纪律审查力度不断加大,程序不断规范,时效不断提高。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要求,改进纪律审查方式,坚持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一起查,做到纪在法前、纪比法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使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由违纪变成违法。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