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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防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发布时间:2016-06-20   来源:洛南县纪委   作者:詹绪敏

 洛南以贯彻落实中省市减轻农民负担文件精神为契机,狠抓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加大农民负担综合治理,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断加强农民负担监督检查,“七管齐下”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积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防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确保全县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是切实加强减负工作组织领导。县纪委要求各镇各部门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不断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充分发挥县、镇(办)、村减负机构作用,形成上下齐心协力抓农民负担监管的工作局面。同时,完善减负工作考核制度,坚持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把减负惠农政策是否落实、农民负担是否减轻、农村社会是否稳定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新型领域农民负担监管。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负担监管,防止在登记、年检、认证等环节乱收费乱摊派。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益性农业服务领域农民负担问题的监管,严禁向农民乱收费和集资摊派。同时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中加重农民负担问题开展监管,严肃查处代扣代缴其他费用、配售商品、以领取补贴为条件要求缴纳其他费用等行为。  

三是严格村级组织负担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加重村级组织负担问题清理整顿活动,切实纠正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集资摊派的行为。重点围绕以建设公益事业、提供服务、达标升级、报刊订阅、教育培训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和乱收费问题开展治理,坚决做到“严禁将政府承担的建设和服务费用、部门工作经费、人员费用等转由村级组织承担”,“严禁一些部门和中介组织如工会、协会、慈善总会等以会费、捐赠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等“六严禁”。   

四是加大涉农收费价格管查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殡葬服务、农民用水用电等涉农收费领域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收费问题,坚决撤销越权设立的收费文件,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切实解决各系统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深入推进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将收费项目、标准、批准机关、收费程序、监督电话等向农民公示,严禁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搭车收费。   

五是持续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整治。针对农民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域不定期开展综合治理,并扩大农民负担综合治理的实施范围。各镇(办)对农民负担较重、群众反映强烈、来信来访问题严重的村(居)实施重点监督,并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实行排查、处理、整改全程督办,督办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通过开展综合治理,坚决将重点领域和重点地方的农民负担降下来。   

六是规范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各镇、办加强筹资筹劳方案审核,重点在民主议事是否真实、筹资筹劳数量是否符合实际需要、资金投入是否存在缺口等方面严把关口。不断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加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检查力度,着重纠正虚假筹资筹劳、强制以资代劳等各类违规行为。同时,创新村民民主议事程序,推动健全民主决策、多元投入、均衡发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并鼓励、引导和组织群众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积极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七是强化涉农负担事项监督检查。积极实行减负工作检查常态化,建立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抽查等多种方式结合的工作制度,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乱收费或乱摊派等行为,坚决予以严查重处,在全县通报曝光。并对违规出台的收费文件一律撤销,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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