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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五个强化”全面夯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6-08-02   来源:丹凤县纪委   作者:璩宏伟

  今年来,丹凤县纪委监察局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切入点,强化举措,扎实推进,进一步夯实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    

强化担当定责。县委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先后5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围绕“六个二”工作法,深化县委常委联系包抓、县纪委常委分片督办、县纪委内设机构区域指导的“三位一体”推进机制,把主体责任贯穿到党的建设“五位一体”全过程。县委书记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层与12个镇办、102个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解,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落实链条。    

 强化管理示责。修改制定县、镇(部门)、村(社区)三级“两个责任”分解图,建立完善“两个责任”工作台账,逐季度同步在本单位的公示栏和县纪检监察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对工作台帐实行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对全县53个党委(党组)、42个纪委(纪检组)台账进行交叉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48份。    

强化监督述责。县纪委将述职述廉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有效手段,实行述职述廉制度,有力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年初确定4名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个人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实际情况摆上台面,接受县纪委委员尖锐热辣的质询。在述廉结束后,进行民主评议。县纪委将测评结果向其本人反馈的同时,还将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对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会同组织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进行谈话提醒、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对于述责述廉工作中发现的违纪线索,坚决予以查处。      

强化执纪问责。认真开展“‘两个责任’问责年”活动,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的2个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对今年主责落实不到位的14名科级领导实施了诫勉谈话。加大重点问题和重要节点监督检查力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起4人。改进纪律审查方式,初核问题线索156件,立案73件,结案4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收缴违纪资金85.7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1.77万元。    

强化保障履责。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县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市、县审定,派驻机构改革有序实施。全面推行纪委委员、基层纪委书记、派驻机构负责人上派下挂、列席重大会议和交叉检查等制度,纪检干部监督执纪水平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先后抽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与交叉检查、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中心工作3批40余人次,参加中、省、市组织的学习培训3批3人次,“上派下挂”干部3人,纪检干部专业素质和监督执纪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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