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洛南县纪委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综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不断完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突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上水平。上半年,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49件,初核案件线索56件,立案46件,处分3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
完善齐抓共管机制。一是把握大局,争取支持。紧跟县委重大工作部署安排案件查办工作,以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案件查办工作,取得县委支持,一些重大案件,县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协调,解决办案难题,提供人、财、物保障,为办案工作创造了宽松环境。二是分工包抓,落实责任。坚持纪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副书记负主要责任,各纪委常委对其所分管室及镇办和部门的案件查办工作负直接责任,使镇办和县直党委的案件查办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积极协调,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县纪委的协调抓总作用,积极协调公、检、法、司和组织、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明确协作内容、形式、程序,整合案源信息,加强人力支持,优化技术手段,解决案件查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定期研究,狠抓落实。县纪委常委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案件查办工作会,专题研究案件查办工作,通报全县案件查办工作进展情况,按全年目标,每月分解任务,按季度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做到案件工作月月有计划、周周有安排、件件有着落,形成案件查办工作的整体合力。
完善案源线索发现机制。一是重视信访,筛选案件线索。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详细排查,认真筛选,努力做到不漏掉一个案件线索。二是关注舆情,寻找案件线索。高度关注网上信息,对网上反映的问题,及时反应,积极应对,跟踪调查,认真处理。三是主动出击,捕捉案源线索。积极通过干部下访、执法监督、调查研究、案件调查等途径,捕捉有价值的线索,及时进行追踪核查。四是加强协调,扩大案源线索。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物价等执法监督部门建立案件信息沟通联系制度,相互交流情况,从中搜集案件线索。五是统筹兼顾,搜集案源线索。在日常明察暗访、五项制度落实、换届、扶贫攻坚落实中,紧抓检查发现问题,一查到底,扩大案源线索,延伸办案工作的触角。
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一是实行调查预案制。对接到的每个案件线索,调查前通过研究反映问题的时间背景、动机意图、信息可信度,进行商讨研究,详细制定调查方案,减小了调查的影响和阻力,利于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二是实行查办案件专人负责制。每个案件确定一名主办人员和一名协办人员,调查组主办人对案件负全责,主办人和协办人对办案证据共同负责,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了办案质量。三是实行案件查结集体讨论制。初核及立案件调查终了,先由分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组织调查组和纪检室相关人员集体讨论研究案件事实和结论,再提交纪委常委会研究。
完善考核安全保障机制。一是落实委局领导包片办案和包案责任制。把全县划分成六个片区,每片由一个纪委常委牵头,负责案件查办工作。对重大案件包片领导从立案到结案一包到底,参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并对所包片年度案件查办工作考核负责。二是落实基层办案工作责任制。年初对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半年检查,年终统一考核,并对有案不办,大案小办的单位“一把手”,由县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双约谈”。三是强化案前预防。每件案件在调查取证前,对案件的性质、问题程度及调查对象状况进行分析,根据案件情况和对象灵活对待,坚决保障和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恶意制造假象,影响和妨碍办案工作的行为严肃查处,保证办案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完善了《案件查办工作规程》、《案件查办人员工作纪律》、《案件主办人负责制度》等10余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监督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