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的执行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动形成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的工作格局,丹凤县开展“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坚持做到“四突出四强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压力传导。按照“围绕脱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脱贫”的总体思路,着眼干部作风存在的浮躁、虚假、懒惰、扯皮“四种病”,紧紧扭住“县、镇、村”三级组织,细化指出了全县干部作风目前存在的12种突出表现形式,要求各部门、各镇(办)和村(社区)要深入查摆、对号入座、分类施策、强化整改。建立县级领导包抓贫困村党建脱贫责任制,要求县委常委带头包抓1个脱贫任务最重的村、其他县级领导包抓1个党建后进村,夯实责任、创新举措、着力实现“难点变亮点、后进变先进”。
突出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专项整治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坚持关口前移,延伸监督触角,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管,对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特别是涉及“四种病”相关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把问题消灭在萌芽,切实把抓早抓小落到实处、形成常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三级约谈”制度。灵活约谈方式,注重约谈效果,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责令整改并跟踪问效。
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督查问责。县委成立联合督查组,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评比”制度,综合采取专项检查、跟踪督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逐月开展检查,每季度考核评比,对督查发现问题及评比排名情况及时公开通报,对排名处于末位的实施“黄牌警告”,对一年内累计两次以上受到“黄牌警告”的镇(办)和部门相关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或责任追究。同时,从严执行《问责条例》,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不能按时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着力形成威慑。
突出绩效考评,强化结果运用。县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开展专项整治与落实省市委“三项机制”有机结合,制定操作性、针对性、激励性强的“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考核实施办法,严格实施绩效考评,并把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考评结果运用,努力形成“能者上、干者容、庸者下”的鲜明导向,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