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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纪律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发布时间:2010-05-27   来源:     
  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纪律的若干意见》等五个文件,对我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文件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违法违纪行为等五个方面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充分认识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规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妥善处理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规定,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遵守组织纪律,遵守保密纪律,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保管工作;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的规定;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中执行各项政策规定、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条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各级纪检、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机构改革规定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文件还对政府机构改革中部门“三定”规定制定、人员定岗安置、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提出了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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