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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建立健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10-09-17   来源:     
  为深入推进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规范化、长效化,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在总结近3年工作经验、借鉴有关单位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会议制度、自查制度、联络沟通制度、资料报备制度、督查制度等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五项制度,为机关建设提供了新的抓手。
    会议制度。主要是开好“六个会”:年初动员会,对新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半年推进会,听取各室处单位半年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年终汇报会,听取各室处单位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年终考核有关事宜;重点工作协调会,听取各室处单位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目标任务完成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会,一般年初、年中和年底召开例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决定考核工作重大事项,研究制定相关措施;考核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讨论、汇总分析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自查制度。各室处单位自查,由各室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实施,一般每月一次,对照本室处单位承担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指标和评价要点,逐条检查,查进度、查质量、查效果;分管领导自查,由各常委、副厅长组织实施,一般每季度一次,对分管室处单位所承担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重点督查;委厅机关自查,由委厅机关考核领导小组实施,半年和年终进行,主要围绕任务落实、资料报备、社会评价和民意调查准备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
    联络沟通制度。主要是加强五个方面的沟通,即对上联络沟通,主要是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省考核办、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的联络沟通,及时请示汇报有关问题、上报考核信息,准确理解和把握考核精神;横向联络沟通,主要是与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联络沟通,学习借鉴有关单位和部门促进目标任务落实的好做法好经验;对下联络沟通,主要是与各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省直各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络沟通,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和委厅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意见;与相关人员的联络沟通,主要是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市(区)四大班子成员及工作服务对象、联系单位代表的联络沟通;内部联络沟通,主要是与委厅机关各室处单位、各派驻机构、省委巡视机构的联络沟通和信息交流。
    资料报备制度。各室处单位将本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报委厅机关考核办备案。委厅机关考核办建立各室处单位完成目标任务备案机制,作为日常考核的依据,根据各室处单位报备情况,督促落实目标任务的完成。
    督查制度。由委厅主要领导适时组织对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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