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再次向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放办公办案设备,此举标志着该省为期2年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备工作圆满结束。
记者了解到,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大力支持下,陕西省纪委监察厅继去年为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配发价值1300多万元的装备后,今年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进行了补充。本次配发的装备包括51辆越野车、29辆轿车、217台台式电脑、90台笔记本电脑等,品种全、数量多。
这些办公办案装备由中央财政和陕西省财政共同出资购置,价值共计2761.5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209.27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552.32万元。
为保证本次办公办案装备的有序发放,陕西省纪委监察厅从8月份开始收货、统计、制表、给各县(市、区)发放通知、征求意见、核对信息。配发工作得到了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热烈欢迎。
来自陕北的横山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董明君很是兴奋,他告诉记者:“横山县纪委监察局的办公条件较差,去年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给我们配备了1辆轿车、4台打印机,今年又配置了包括2辆办公用车在内的一批装备。以前我们没有笔记本电脑和录音笔,办理案件时受到了很多局限,通过这次配备,我们办案的科技含量提高了很多,可以说是雪中送炭,令人振奋。”
此次配发给岚皋县纪委监察局的设备较多,前来领取设备的黄伯鹏高兴地说:“岚皋县受洪灾影响,损失很大,乡村道路受损严重。此次配置的车辆对办公办案有很大帮助,全机关同志非常感谢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关心与支持,决心把纪检监察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