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市纪委召开2011年度商洛市反腐倡廉责任分工会议,学习贯彻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今年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分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普庆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规定》中的新内容新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今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荣珠主持会议。
张普庆指出,修订后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一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法规,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履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职责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协调配合,严格检查考核,确保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把市上分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相关部门,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要坚持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注重过程监督和考核结果运用,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