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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全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2-05-31   来源:     

  5月29日,商洛市纪委召开全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全力推进全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普庆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纪委书记、教研室主任,市直各派驻纪检组长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交流了工作经验并组织深入商州区夜村镇、财政局和商洛市地税局参观。

    会议要求,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着力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参与防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上下功夫。统一思想认识,自觉增强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充分激发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真心查、认真防,做到上下形成共识,全员积极参与。充分运用媒体,大力宣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总结和推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
    二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的排查和管理,夯实工作基础。风险排查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要继续按照“内部交叉查找、外部监督反馈、实践补充修正”三条途径查找风险,确保找准、找全。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要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等级。廉政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廉政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二级廉政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内设部门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单位、机关内设部门、个人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和采取的防控措施,经组织审核把关后,存入信息库,并通过网络公示、张榜公开等形式,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三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公开办事流程、权力依据、办事结果等“清单”。整合各类监督资源,通过民主评议、专项巡查、设立廉政风险举报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设网上投诉专栏等方式,实施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要建立综合电子监督系统,构建行政审批阳光运行平台和监督机制,实时监控廉政风险,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要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高源头防控水平。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风险防控的全过程,针对风险排查发现的有关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查漏补缺,切实做到管控制度全覆盖,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当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将排查梳理出来的职责、职权、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现关口前移,源头防范。要加强权力配置改革,科学合理地进行分解,使相互之间既制约监督又衔接协调,防止权力过于集中。要建立健全部门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工程、物资采购、项目审批等制度。对权力较大、廉政风险较高的关键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原则上不超过五年。要结合实际,制定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规范自由裁量权。要大力推进和不断完善各类审批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不断完善权力结构,形成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风险排查出来以后,相关的制度建设要跟上,然后在运行过程中不断提升、不断完善,形成一套管用有效的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执行意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要进一步加强风险预警,落实防控责任。对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巡视、干部考核等途径获得的廉政风险信息,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和预警提醒,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岗位预警、单位预警和综合预警,采取教育提示、廉政谈话等方式,提醒和帮助被预警单位和个人进行自查自纠,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防控责任制,对不按照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受到预警提示后不认真进行整改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以确保风险预警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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