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洛市纪委
转发省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正之风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纪委,商丹园区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市直纪检监察机构:
现将省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正之风的通知》(陕纪发〔2013〕10号)转发你们(以下简称《通知》),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传达。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常委会、支部会、干部职工会等方式,迅速将本《通知》精神原原本本传达到各级各部门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之中。要将学习贯彻《通知》精神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精心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统一思想认识,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正之风。
二、明确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明确狠刹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正之风的具体要求,敢抓敢管,以鲜明的态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弘扬清风正气,过一个文明、廉洁的中秋节国庆节。各机关单位内部一律不得借中秋国庆之名,动用公款向干部职工发放钱物、节日聚餐或相互宴请。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省市的规定,率身垂范,坚决做到不送、不收、不宴请也不接受宴请,以坚强党性带动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顶风违纪者,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曝光,绝不姑息,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等奢侈浪费之风,确保全市上下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
市纪委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914-2312809)和专用电子信箱(sljwjdjb@163.com),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举报。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市纪委。
中共商洛市纪委
2013年9月2日
中共陕西省纪委
关于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正之风的通知
各市(区)党委、纪委(纪工委),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省属国有企业党委、纪委: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中央纪委对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正之风作出部署。为贯彻中央有关精神,落实省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安排,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正之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省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的高度,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于律己、从我做起,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坚决不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坚决不违规收受月饼和礼品,过一个干干净净、轻轻松松的节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要对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正之风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加强监督,铁面执纪,把日常性监督与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决不姑息迁就。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坚决防止反弹。
工作落实中的重要情况和典型案件,要及时报告省纪委。
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陕 西 省 监 察 厅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