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差途中驾驶警车去景区游玩,结果被网友拍了照片挂在网上。日前,被网络吵得沸沸扬扬的商洛制式警车“陕HA142”国庆期间逛佳县白云寺景区的网帖经查属实,涉事的商州区法院4名工作人员被严肃处理并全市通报。
经查:2013年9月22日至26日,商州区法院副院长薛红炜带领该院执行局局长王健、执行二庭庭长杨丹锋,乘坐陕HA142制式警车前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和榆林市执行案件。9月25日返回途中,4人应王健之弟邀请驾驶警车前往佳县白云山景区游玩。10月10日,此事被网友在“华商论坛”曝光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事发后,商州区纪委迅速调查并作出处理: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薛红炜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责任人王健、杨丹锋责令纠错,对工作人员王健警示提醒。
日前,商洛市纪委将此案在全市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薛红炜等人身在各级纪委三令五申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禁止“四风”的情况下,放松自我约束,借执行公务之际到景区游玩,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事的查处表明市委对违反八项规定的人和事 “零容忍”。《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坚决的执行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更加主动的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更加严肃的实施纪律追究责任,切实增强纪律的刚性约束力。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坚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并及时曝光,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