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中省要闻 >> 中省要闻
洛南县房管所违规办过年福利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4-01-24   来源:网站原创     

1月23日,商洛市纪委通报了洛南县房管所滥发实物办福利和公款旅游违规支出13421元违纪问题查处情况,给予洛南县房管所所长李晓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并将违纪事实全市通报。要求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汲取深刻教训,严格执行务实节俭过节的各项禁令,严禁用公款送礼、吃喝、旅游,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经查,洛南县房管所于2013年11月用公款为职工购买发放保暖衬(内)衣共29件(套),花费8400元,该费用以伪造职工加班补助名义抵充报销。2013年12月21日、28日(均为星期六),该单位又组织23名职工分两批到咸阳市“海泉湾温泉浴场”洗浴,消费金额5021元,支出费用全部用公款予以报销。2014年元月9日,县纪委对此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元月21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对负主要责任的县房管所所长李晓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支出的13421元违纪资金予以清退收缴。
  《通报》指出,洛南县房管所置中央和省、市委三令五申于不顾,违反规定在年终突击花钱滥发实物办福利,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是典型的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社会影响恶劣。对该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持之以恒抓作风、坚持不懈纠“四风”的决心和力度。《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务实节俭过节的各项禁令,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要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