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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程序证据标准  提升案件质量水平

商洛市纪委监委编印《违纪违法案件程序证据标准指引》

发布时间:2019-04-15   来源:商洛市纪委   作者:市纪委案件审理室

近日,商洛市纪委监委针对在案件查办和审理过程中,对案件程序和证据认识不统一、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创新工作思路,从规范案件程序证据标准入手,制定了《违纪违法案件程序证据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标准指引》)。

《标准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国家监察委员会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基本要求与案件材料移送清单》《商洛市监察委员会与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编制,分为程序和证据两部分,共13类116条。程序部分主要从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分执行、移送起诉和卷宗归档等7个方面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程序作出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证据部分主要从主体身份证据、言词证据、书证、物证、搜查勘验检查鉴定证据、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等6个方面对违纪违法案件的证据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

《标准指引》作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和审理人员的案头卷、工具书,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工作人员可以在查办案件形成文书材料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对照《标准指引》中的程序证据要求和标准查漏补缺,可以有效避免出现程序性、证据性瑕疵,即使刚接触纪检监察业务的新手也可以按图索骥,弥补经验方面的欠缺和不足,确保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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