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我市召开市级部门单位脱贫攻坚驻村工作检查情况通报会,对10月30日市纪委暗访的116个市级部门单位脱贫攻坚驻村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42个单位因选派干部不负责、驻村管理不严格、驻村包扶不扎实和后勤保障不到位等问题被约谈。

通报指出,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是中央和省市委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抓好这项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扛起攻坚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坚决维护”。要正视存在问题,不折不扣落实省市驻村帮扶工作各项要求,对驻村工作队“挂名驻村”“走读驻村”,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原因,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正。

通报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全力支持保障,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落实好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一要认真履职尽责。把驻村包扶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定期给驻村工作队压任务、提要求,每月到村调研工作不少于1次;二要加强规范管理。驻村工作队接受所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派出部门承担支持保障责任,各派出单位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全市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绝不能当“甩手掌柜”。三要扎实认真整改。对照问题清单,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被通报的42个单位,对驻村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以及出现“挂名驻村”、“走读驻村”、轮换驻村现象的,必须在2天之内全部整改到位。
通报强调,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顶风违纪的,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