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监察权正确规范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和《商洛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商洛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王丹(女)、王旺锋、牛小丹(女)、孔丹明、石红菊(女)、田力、刘海洋、阮紫珍(女)、杨战英、李宏、李淼(女)、李彦奇、吴智锋、张永罡、陈俊清、陈媛媛(女)、罗丹(女)、房映儒、洪炜、魏东20名同志(以姓氏笔画为序)为商洛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