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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5-11-12   来源:商洛市纪委   作者:陈红卫

11月11日,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中省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黄思光讲话,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赵军主持,市纪委副书记徐秀全通报有关情况。

集体学习了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署名文章,传达了中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及全国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讲话精神,安排部署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黄思光在讲话中时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中央纪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来抓。落实中省要求,加强此项工作,关键是要解决好三个问题。第一,要解决好“为什么要强化自身监督”的认识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加强自身监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我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第二,解决好“谁来监督”的责任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担负起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主体责任。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视而不见、放任自流,导致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在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的同时,同样要严格追究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监督责任,市纪委同时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提出“十个不准”。

关于纪律审查工作,黄思光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彻底扭转当前增幅下滑被动落后的局面。一是思想上再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完成市纪委五次全会、全市查办案件工作推进会、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上来,持续用力,毫不松劲,切实把下一阶段的纪律审查工作抓紧抓好。 二是措施上再加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即对纪律审查工作开展一次“回头望”,查漏补缺,分析原因,强化措施,迎头赶上,以更大的决心和更有力的手段,促进纪律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方式上再转变。要持续改变“贪大求全”、“吃干榨尽”的模式,在把违纪主要问题查清后,迅速作出党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将更多的力量投入到对违纪问题的查处上。四是规模上再突破。各县区必须强化“规模不减、质量提升”的目标意识,进一步加大办案考核和督促指导,积极发挥镇办纪委作用,采取提级办案、协作区办案等手段,强化反腐败协调联动,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

关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黄思光强调,要清醒地看到, “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少数领导干部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对此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瞄准突出问题,抓细抓长、抓实抓牢,确保市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十条意见”成为我们商洛管党治党的“铁十条”。市纪委将对全市各级各部门从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各县区纪委、市直各派驻机构也要积极跟进、认真安排、全面部署,切实抓好本县区、本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严肃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黄思光强调,当前,距离年底只有一个多月时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看住重要节点不懈怠,紧盯“四风”问题,加大对违纪问题的处理力度,绝不能让“节日病”死灰复燃。要将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为严格执纪、准确量纪、严惩违纪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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