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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5-09-28   来源:柞水县纪委监委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震慑,推动各级党组织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现公开通报柞水县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柞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库管员樊晓燕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推广疫苗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问题。2022年至2023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库管员樊晓燕,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辛某宣传推广疫苗提供帮助,先后3次非法收受辛某所送财物。2024年12月,樊晓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柞水县旅游公司财务部部长赵瑜违规报销服装费、接待费的问题。2024年8月,柞水县旅游公司组织职工参加某系统篮球比赛,该公司财务部部长赵瑜采购球服、球鞋,在县旅游公司管理费中违规列支该笔费用。2024年4月至10月,县旅游公司财务部部长赵瑜违规5次无公函接待,违规报销接待费。2025年6月,赵瑜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柞水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原站长张立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的问题。2022年春节至2024年春节前,张立任柞水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期间,违规收受项目承建方所送高档烟、酒,并多次接受项目承建方宴请。张立还有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5年6月,张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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