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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我市协同联动跟进监督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5-11-1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樵旭斐

11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我市协同联动跟进监督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陕西商洛协同联动跟进监督

守好农村集体家底

前不久,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银明村九组组长李某某因擅自挪用由其保管的组内集体经济分红,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商洛市纪委监委将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工作重点,聚焦责任落实、问题纠治和机制完善,强化全流程跟进监督,推动监管向制度化、信息化迈进,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针对“三资”管理主体多、链条长、监管难等问题,商洛市推动建立“市级督导、县区统筹、镇村落实”三级责任机制,明确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农业农村与财政等部门主管责任、镇(街道)属地责任,形成“纪委监委监督、部门主管、镇街主导”的联动格局,实现信息互通、线索联查、成果共享。

坚持问题导向,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清理集体经济合同7.2万份,及时纠治截留、挪用、套取集体资金等行为。柞水县通过“室组地巡”联动监督,对重点线索实行领导包案、督查严处;商南县查处相关违纪违法案件61件,处分44人,整改问题71个。

在整治问题的同时,商洛市以“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督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为抓手,推动1271个村(社区)账务、1299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会计初始化建账并纳入平台管理,实现资产登记、合同管理、收支审批线上运行,压缩人为操作空间。

着眼长效治理,该市纪委监委贯通案件查办、整改与系统治理,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资产监管不严、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出台商洛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等12项制度,全面规范“三资”登记、使用、处置、收益分配等环节。其中,10万元以上大额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须通过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招标,目前已完成交易229宗;持续完善“村账镇管”机制,推广集体收益“一卡通”直达农户,并健全公示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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